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東* *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註冊公司的全過程:
首先,選擇公司的形式:
普通有限責任公司需要2名(含)以上股東,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自2006年6月1日起,新公司法允許1股東註冊有限責任公司。這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也叫“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但公司名稱中不會有“壹人”,執照中不會有“自然人獨資”),需要最低限度的註冊。
與親朋好友合夥投資創業的,可以選擇普通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如果是唯壹股東,選擇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65438+萬元。
二、註冊公司的步驟:
1.核名稱:
2.租房子:
3.寫“章程”:
4.雕刻私人印章:
5 .向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證函》:
6.去銀行開公司驗資賬戶:
7.處理驗資報告:
8.註冊公司:
9.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機構刻制公章和財務章。在下面的步驟中,妳需要使用公章或財務章。
10.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11.去銀行開壹個基本賬戶:
12.辦理稅務登記:
13.申請采購發票:
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是指由50人以下的股東出資,各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根據中國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受到嚴格限制。各國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規定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少於50人。
(3)有限責任公司是合資公司,但同時又有很強的人為因素。公司股東人數有限,壹般相互認識,有壹定的信任度,其股份轉讓受到壹定限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4)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公開募集公司資本和發行股票。
(5)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和程序相對簡單靈活。比如組織機構和審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簡單。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壹種,是指由壹個股東發起設立的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壹個自然人股東或壹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65438+萬元。股東應當壹次繳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壹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壹人有限責任公司。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1)股東大會法定人數。
⑵股東出資達到法寶資本最低限額。
(3)股東* *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⑸有公司住所。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程序
(1)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二)出資和開立銀行賬戶
(三)驗資
(四)審批
⑸申請設立登記
[6]出具出資證明書,制作股東名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義務
(壹)足額繳納出資。股東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補足出資差額。
(3)不抽回出資。
(4)遵守法律法規,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條件
註冊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法定人數是指法定資格和人數有限。合法資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作為股東的資格。法定人數是公司法規定的註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公司法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限制為兩人以上五十人以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是股東。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公司必須有足夠的資金才能正常運營。沒有股東的出資,公司就無法成立。股東的出資總額必須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即: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50萬元;
(二)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50萬元;
(三)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30萬元;
(四)技術開發、咨詢、服務公司10萬元。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前款規定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如拍賣行業至少需要654.38+0萬元註冊資本)。
股東可以用現金、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20%,國家對采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科技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通知(郭克法證字[1997]第326號)規定,高新技術成果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總額可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20%,但不得超過35%。投資額超過公司註冊資本20%的,必須向省科技廳申報。
3.股東* * *壹起制定章程。制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重要環節。本章程由全體投資者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制定。經全體投資者同意,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4.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除應具備企業法人名稱的壹般規定外,還應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的組成、形成和職權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要求。公司的組織結構壹般指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或股東會、執行董事、壹至二名監事和經理。股東人數眾多,前者適用於規模較大的公司,後者適用於規模較小的公司。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