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教育方面的重大規範性文件,推進教育系統的法制建設。
2、負責全縣教育的總體規劃,承擔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政策調研,制定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教育基礎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學校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以及全縣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協助縣委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做好教育系統的組織宣傳和統戰工作。
4.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統相關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中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5、負責全縣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縣師德師風建設。組織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參與學校編制、崗位、工資等政策的制定。
6、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制定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並監督使用,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
7、負責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協調推進全縣社區教育和終身教育工作;指導職業學校的教育改革、職業指導和評估;管理和指導全縣民辦教育。
8.指導全縣各級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協助有關單位做好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和關心下壹代工作。
9、負責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宏觀管理和指導。
10,指導全縣的教師教育、教育教學科研工作。
11.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12,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
13,負責指導全縣教育裝備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14.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控等工作。
15.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擴展信息平陽教育局內部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行,承擔文秘、會議、機要、保密、檔案、後勤、政務公開、文史編制等工作。組織起草或審核綜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牽頭對外聯絡和教育系統的績效考核。負責協調教育信息和新聞宣傳報道。負責電子政務建設。牽頭開展CPPCC提案的工作。
2.政治工程系。負責教育系統的人事管理和機構設置。負責全縣教師隊伍建設。承擔學校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工作,參與學校中層職務的審核和備案。負責教育系統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3.計劃財務部。執行財政、基建和財經紀律,參與制定教育經費籌集和撥款政策。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管理和使用教育經費。負責教育經費和教育事業的統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財務、基建、收費、國有資產和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4.普通教育。承擔基礎教育宏觀管理,制定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政策。組織實施學校網絡布局調整。統籌管理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學,推進課程、教學和評價改革,指導教材建設和教材選用、使用和審查管理,統籌管理中小學和幼兒園招生和課程計劃實施,規範辦學行為。
5.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科。承擔全縣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宏觀管理。統籌全縣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組織實施年度招生計劃。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實訓基地建設和教材建設。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的管理和畢業證書的發放。
6、德育和體育健康藝術教育。負責全縣中小學精神文明、道德教育、勞動教育、校外教育、民族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負責全縣班主任隊伍建設。協助團委、縣青工委、縣關工委做好共青團、少先隊和關心下壹代工作。指導和管理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藝術、科技、環保教育等工作。
7.安全部門。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維穩、安全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開展維護穩定和打擊違法犯罪工作。組織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規範,指導校園安全監督管理和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8.監督科。擬訂教育督導評估標準和計劃,指導全縣教育督導評估工作。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控等工作。全面管理學校各類檢查活動。承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檢查、指導和監督。
參考資料:
平陽縣人民政府網-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