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規範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今年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
第三條院校全稱:吉林電子信息技術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級別:專家
第四條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龍潭區漢陽街65號;
東校區:吉林省龍潭區長青路24號。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五條收費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
機電壹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機電壹體化技術(移動機器人)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無人機應用技術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電廠與電力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火電廠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光伏發電技術及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機械設計與制造(3D打印)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焊接技術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汽車電子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汽車營銷與服務(二手車鑒定評估)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4500元;
鋼鐵冶金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信息安全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軟件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移動應用開發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動畫制作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移動互聯網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動漫制作技術(虛擬現實遊戲制作)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導遊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導遊(冰雪旅遊)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建築工程技術(智能建築)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工程勘察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工程造價(建築信息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移動通信技術(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700元;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校企合作)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會計(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中外合作)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500元;
汽車營銷與服務(校企合作)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
網絡營銷(校企合作)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500元;
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待定,按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元;
冰雪設施運行維護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待定,按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元;
建築室內設計專業【學費標準待定,按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元;
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待定,按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元;
物聯網應用技術(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待定,按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元;
空乘(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待定,按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元;
民航運輸(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待定,按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元;
第三章學業證書的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計劃要求的教學內容,經考核合格,準予畢業。高職畢業生由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相關程序
第七條國家對學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根據《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含校內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兵役院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新生入學資助、勤工儉學、學費減免等等。
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前,可向其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果暫時無法籌集學費和住宿費,可通過學校在報到當天開設的“綠色通道”進行申報。入學後會向學校反映家庭經濟困難,學校核實後會采取不同的措施給予經濟資助。
第八條學校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為了幫助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通過全額提取不低於5%的事業收入設立了獎學基金,同時建立了壹系列制度和資助措施。主要包括:(1)學校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學習進步獎、特別獎等。,主要用於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2)學校對壹般困難、特殊困難和突發事件有補助,對生活困難或暫時有困難的學生定期或不定期給予補助;(3)本人及家庭經濟確有特殊困難,符合學校減免學費條件者,可申請減免學費。(4)學校設立勤工儉學崗位,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各種機會。
第九條學校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相關手續。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用自己和家庭籌集的資金無法支付在校學習期間基本學習和生活費用的學生。學生需要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通過民主評議確定。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學校將按照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補助。
第五章入學須知
第十條外語專業培訓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不限。
第十壹條招生男女比例要求
所有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二條身體和健康要求
落實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聯制定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準入規則
壹、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以下簡稱高考)
1,投檔比例:按順序誌願投檔批次,學校查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檔案調劑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原籍省份對報送檔案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原籍省份報送檔案比例要求執行。
2.錄取時采取“專業優先”,即在錄取有足夠誌願生的專業時,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錄取壹名誌願考生,按誌願填報順序錄取壹名誌願生;誌願報考我校的同批次、同學院考生,未能按專業誌願錄取,並受到調劑的,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完全報名且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
3.對於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規定的方法,即按照語文、文科、數學、外語的順序對分數相同的考生進行比較;按理科順序對比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優先安排專業。
4.不符合專業誌願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
5.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和錄取。
二、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統壹考試(以下簡稱對口招生)
1,投檔比例,按批次誌願依次投檔,學校調閱學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0%以內。根據平行誌願投檔批次,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05%以內。各省對生源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生源比例要求執行。
2.錄取時采取“專業優先”,即在錄取有足夠誌願生的專業時,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錄取壹名誌願考生,按誌願填報順序錄取壹名誌願生;誌願報考我校的同批次、同學院考生,未能按專業誌願錄取,並受到調劑的,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完全報名且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
3.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規定的辦法執行,按單科順序和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語文、數學、外語、綜合依次,各科成績高者優先。
4.不符合專業誌願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
5.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和錄取。
第十四條聯系信息
學校網站:
郵寄地址:吉林省龍潭區漢陽街65號
聯系電話:0432-63426560;0432-63426587
第十五條本章程無特殊要求和未盡事宜,按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本章程由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