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計劃
2019年全市各級機關及單位招錄公務員39名,其中市級機關招錄31名,鎮機關招錄8名(其中“職位1”優秀村幹部2名,“職位2”1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報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二、招聘的範圍和對象
(壹)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申請:
1.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2.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的高校畢業生(以4月2019、16日戶口為準,下同);
3.寧波生源全日制高校2019屆應屆畢業生(指高考通過並被高校錄取時戶籍在寧波,下同);
4.寧波市有外國留學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5.寧波市外已遷入寧波市並在寧波市全日制高校就讀的學生,2065438+2009。
(二)大學生“村官”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具體對象為: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戶口不限),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含杭州灣新區,下同)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滿兩年,歷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兩個就業期,歷年年度考核合格,離開服務崗位未滿三年的。
(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崗二”崗位招考公務員的範圍和對象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在現村黨組織和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崗位任職兩年以上或在現村“兩委”崗位任職三年以上的人員(符合大學生“村官”招聘範圍和對象的人員),不能報考優秀村幹部“崗位二”崗位。
自2018起,因行政村合並不再擔任村“兩委”職務,但實際仍在村“兩委”崗位工作的村幹部,納入當期村“兩委”幹部範圍;其中,原村“兩委”被納入現村“兩委”幹部範圍。在全日制學校當村幹部的時間不能算作在職時間。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征集範圍和對象為:寧波生源或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後入伍,現已退伍的;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或者在部隊服役期間,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
(5)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和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非2065438+2009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2019非應屆畢業生和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學習的研究生,不能報考原學歷、學位證書。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被認定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開除未滿五年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中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不適宜報考各級政府機關和單位的公務員。《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第12號)第十條、第十壹條規定不適宜錄用為人民警察的,不適宜報考森林警察崗位;村(社區)幹部在任村(社區)“兩委”及以上成員職務期間受到過處分的,或者在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社區)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不得報考招聘優秀村幹部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錄機關和單位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三、申請條件
報考人員除符合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上述招錄範圍和對象的下列條件:
(壹)年齡18至35周歲(1983年4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間出生,下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為19。
(2)報考鎮機關優秀村幹部“崗位2”者,現任村“兩委”負責人,年齡18至40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學歷。其他人員要求18至3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三)報考森林公安崗位的人員,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年4月16至2006年5月65438日期間出生),201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該崗位。
報考森林警察崗位,要求體能測試10 m× 4往返跑、縱跳觸高、男子1000 m跑(女子800 m跑)均達標。
(4)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年限、任期等時間的計算統壹截至2019年4月16日。
(五)報考助理法官、助理檢察官職位的,必須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者國家司法考試,取得甲類或者乙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參加2065438+2008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達到A或B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報考。
(6)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符合所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要求(報考人員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和專業必須與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要求壹致)。
2019年畢業的,須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學歷證明(研究生還需提供相應學位證)。
2019年4月6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成人高等教育文憑考試並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可以報考該崗位。
第四,申請程序
1.註冊和初步資格考試
報名時間:2019 4月16 9:00-4月22日17: 00。
資格初審時間:4月9:00 16-17:00 4月23日。
網址:gwy.zjk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誠信函,根據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經官網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後的本人近照。
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比例小於1: 8或大於1: 80的職位。每個人只能申請壹個職位。報考者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後,招錄機關將對報考者是否符合職位資格進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接受資格初審。
2.付款確認
時間:4月24日9:00-4月26日17: 00。
資格初審通過者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確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3.下載並打印準考證
時間:09:00 5月13—07:00 5月19。
已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動詞 (verb的縮寫)筆試科目和時間
公共* * *科目筆試時間2065438+5月19,各科滿分100。
(壹)報考鎮機關優秀村幹部“職位2”招聘職位,考試類別為優秀村幹部,時間和科目分別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綜合應用能力
(二)報考其他職位,考試類別為基層,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申論(B卷)
報考森林警察崗位,除公共* * *科目筆試外,還須加考公安專業科目筆試,總分100。筆試時間為5月18:14:00-16:00。
具體考試時間、科目、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範圍以2019浙江省各級公務員考試大綱和2019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專業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下載。
六、加分和劃入筆試總成績。
筆試總成績為兩科原始成績之和。報考森林警察崗位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考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獲得筆試總成績。報考優秀村幹部職位(含“職位1”、“職位2”)的現任村“兩委”人員,筆試總成績增加10分。
筆試科目按規定進行相似性篩選後,由省公務員局劃定各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
七、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筆試合格者中,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壹)森林警察崗位按招聘計劃1:4確定體能考核對象。體能測評結束後,按照招聘計劃1:3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
(2)其他崗位招聘計劃,2人及以下按1:3確定面試人員,3人及以上按1:2確定面試人員。
(三)以上職位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八、資格審查
面試或體能測評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2019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處出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國家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本或戶口本原件(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本首頁及當地公安部門蓋章的本人信息頁)。因學校或單位簽字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非應屆畢業生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當地公安部門蓋章的集體戶口本首頁及本人信息頁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
境外學生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委托生(定向生)還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還應提供服務地區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經考核合格及以上、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招聘崗位的,還應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職位的,還須提供甲類或乙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參加2018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市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或在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8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級或B級通知書》。
中小學教師在資格復審前,應向所在學校書面報告。未按要求報到的,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再按規定時間辦理聘用登記手續。
證件(證書)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書)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或體能測評。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
九、體質評估
森林警察職位的體能測評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體能測評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同步進行。
X.采訪
面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100,合格分數線60。面試不合格者被淘汰。被面試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
面試結束後,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合並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 60%。
報考森林公安崗位人員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總分相等的,以筆試成績最高的為第壹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最高的為第壹名。面試人員的總成績在慈溪人才網(www.cxhr.com)和其他相關網站上公布。
十壹、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各招聘崗位根據合格面試人員中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計劃中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低於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在慈溪人才網等相關網站公布。
十二。身體檢查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進行。體檢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體檢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標準按《關於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140號)政策執行。
報考森林警察職位的,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0]82號)等政策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將被淘汰。體檢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實施前,國家和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三。調查
考察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和單位實施。
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執行。
報考森林警察職位的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第12號)執行。
對報考鎮機關公務員的優秀村幹部的考察,按國家公安總局發[2065 438+03]2號文執行,必要時可試行民主測評、考察通知、經濟責任審計等方式。
考察期限壹般為60天,從考察對象名單公布之日起計算。考察的結論是是否符合錄用為公務員的條件,應當在考察期間作出。從公布考察對象名單到辦理錄用登記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考察資格的,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檢驗工作實施前,國家和省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將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十四。宣傳和就業
考察結束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各招錄機關、單位確定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等相關網站公示7天。其中,報名為優秀村幹部、大學生“村官”的職位,將在候選人所在鎮(街道)、村(社區)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經核實無問題或有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反映影響就業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將暫緩聘用,待查明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2019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向招錄機關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報考所需材料的,取消錄用資格。
被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者,取消資格。
十五、更換的規定
(壹)報考森林公安崗位的體能測評對象,在體能測評開始前48小時內,報名者確認不參加體能測評的,相關崗位不予遞補;報考其他職位的面試人員在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內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予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崗位不予遞補。
(2)入圍者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予遞補。面試不合格者不能納入體檢和考察。
(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適宜錄用為公務員、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報考所需材料、在報寧波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前書面放棄錄用資格的,在通過該職位面試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自報寧波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錄用之日起(以請示下發之日為準),今後擬錄用職位因故空缺的,不再遞補。
(五)次年發布《寧波市公務員錄用公告》時,未進行公示的,不再執行。
(6)替換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等相關網站公布。
十六。有關註意事項
(1)請仔細閱讀本申請政策公告。如有疑問,請咨詢相關電話和網站。關於網絡技術的問題,請參考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二)助理法官、檢察官的考試參照《關於招聘人民法院助理法官、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官的實施意見》(浙組〔2016〕33號)進行。
(3)截止2065438年4月16日,具有大專學歷且戶籍仍在遷移過程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在註冊時確認您的結算,並如實填寫。
(四)報名者必須在報名前進行註冊,然後登錄系統進行報名。申請人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進行登記。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五)申請人在初審和復審過程中提交的所有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報考資格的,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壹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貧困家庭報考人員請於2019年4月25日07: 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省人事考試院(電話:0571-88396652),經審核免考試費。
(七)對確認繳費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並將此類計劃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公告。如招聘崗位取消,考生可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改報其他崗位。逾期不改報的,視為放棄改報權利,退還考試費。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寧波黨建網上公布。
(八)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1]48號),體能測評三項中有壹項不達標的,視為不合格。測評中垂直跳觸高不超過3次,1000米(800米)只測試1次。
(九)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65〕438+06號)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十)報考者對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反映。
(十壹)全市各級公務員考試錄用相關職能部門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公務員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刊物,上網卡等。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和專門培訓機構名義舉辦的與公務員考試錄用相關職能部門無關的活動,與本次考試無關。
(12)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將人事考試違規人員信息納入人事考試誠信系統的通知》,公務員錄用考試涉及下列行為: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答題卡,或將試卷、答題卡、答題卡帶出考場的;抄襲和協助抄襲;用假證件參加考試;禁止使用具有計算和存儲功能的通信設備或電子設備;串通或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或冒名頂替參加考試,將在浙江信用網公布。
(十三)招考公告中規定的體能測評、體檢、違紀違規行為檢查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招考政策”或“報考須知”欄目查詢。需要咨詢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備註等信息時,請直接聯系招錄機關。對專業審核有異議的,可以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
(14)咨詢電話:0574-63981324,咨詢電話:0574-63980616。
附件:2019浙江省慈溪市公務員招錄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