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二、學校地址
浦東校區地址:上海浦東上川路995號;
招收金融專業新生的校區是我校浦東校區。
第三,水平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院校
■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和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證書類型:
學習期滿,符合畢業條件,授予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的最高決策機構,統壹領導本科招生工作。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校紀委監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紀檢監察機構。
七。註冊計劃和描述
2020年我校春考招生專業有:
主要的
水平
教育制度
計劃數量
金融
本科課程
4年
40人
該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專業外語入學考試語言訓練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言不限;英語是金融專業入學後教學的外語。
九、選拔對象
遵照並完成《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65 438+09]43號)、《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育考試院高招[2065 438+09]30號)
X.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考生必須如實申報健康狀況。如隱瞞病史,學校將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中關於退學、休學的相關規定處理。
十壹、獨立測試方法
鑒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慎重研究決定,並報主管部門批準,現對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辦法進行調整,調整方案如下:(1)對於填報我校春招誌願的考生,因疫情期間不能進行自主測試,學校決定取消校考面試。參照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為“合格”(具體認定方法見章程第十七部分“其他說明”)。考試合格者,150分。
(2)我校最終以“統壹文化考試成績+高校自主測試成績”的水平作為春招的依據,並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3月9日9: 00-10、3月9日16: 00期間,統壹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誌願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市招考熱線”(www.shmeea.edu.cn)網站填報誌願。其中,按照市教委的規定,應屆考生的7科(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技術)成績必須全部合格。
(4)3月12日,我校按招生計劃數的2倍劃定並公布春招資格線末位,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20年上海市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育考試院高招[2019]3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5)3月13日至3月22日,我校將成立專家小組對入圍考生的錄取資格進行復審;3月23日至30日,我校公布錄取資格審查結果,公示預錄取和候補資格考生名單;3月31日至4月2日,預錄取或候補錄取考生在教育考試院網站登記專業信息。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相關文件執行。
2.錄取分數線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我校錄取總成績=統壹文化測試成績(滿分450)+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
3.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規則:我校將按照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擇優錄取,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進行比較:自主測試成績和文化統考成績的排名順序。我校將按照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50%的順序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最後壹個相同分位數的比較方法同上。
4.正式錄取:按規定辦理完所有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給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正式錄取通知書、報名材料、銀行卡由我校於7月下旬寄出)。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5000元/年(滬價行[2000]120號)
住宿費標準:
1200元/年(滬價費[2003]56號,滬[2003]93號,滬教委蔡[2012]165438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學生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特殊困難補助和減免學費。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個人獎學金(社會實踐獎學金、科技競賽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
我校承諾保證考上我校的學生不會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構及電話號碼
我校春考招生由紀委監察部監督。
舉報電話:50218636、67705159。
十六。網站和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www.lixin.edu.cn
招生辦官網:
聯系電話:50218552,67705112。
十七、其他說明
1.春考預錄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並最終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2019]43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2.對於最後壹名取得入圍資格、預錄取資格和候補錄取資格的同分考生,我校將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並實施的不等分排序規則,公布最後壹名同分考生的語文和數學成績。
3.我校2020年春季金融專業是我校與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訂單培養”戰略合作項目。學生入學後,將自主開設“浦江學院浦江班”;符合畢業條件和農業銀行就業條件的學生,可優先在農業銀行就業。
4.我校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的審批方式:
2016,10,我校向社會發布《上海立信會計財經學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和《上海立信會計財經學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解讀》(詳見官網,該校招生)。在使用辦法中已經明確,我校將根據培養“誠信”金融人才的校訓,結合學校的辦學特色和發展定位,在考生綜合素質紀實報告中從五個方面考察學生:①品德發展和公民素養;②身心健康和藝術修養;③專業興趣和學科特長;④學習能力;⑤獨立探究、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學校會根據以上五個方面,專門聘請專家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評估。對有“不誠信”、“不道德”、“違法亂紀”記錄的考生實行“壹票否決制”。
確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合格的具體辦法如下:
(1)考生必須為其綜合素質評價提供完整的信息材料。材料不全者,由我校招辦提醒領取。采集後仍不能提供完整綜合評價材料者,視為“錄取資格不合格”;
(2)凡有我校使用辦法中“壹票否決制”之壹的考生,我校將視其為“不合格錄取”。
不在這兩類之內的考生將被我校認定為“具備錄取資格”,以校考成績150錄取。特別提醒:
有以上兩種情況的考生要慎重選擇報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