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委員會成員由聯邦政府提名,然後由聯邦總統任命,任期五年。根據法律,專家委員會成員不能隸屬於聯邦、州政府或立法部門,也不能隸屬於聯邦、州或其他公法法人的公共服務部門,除非他們是大學教師或經濟和社會科學研究機構的成員。他們也不得擔任經濟聯合會或雇主和雇員組織的主席,或與這些組織保持持續的業務關系。在被任命為專家委員會成員的前壹年,他們必須沒有這樣的工作關系。每年3月1日,專家委員會通過抽簽決定更換下壹屆1成員,並根據聯邦政府推薦和總統任命增加1成員。
五賢委員會的現任成員是:
Ruerup(教授Dr. h.c. Bert Rürup博士),專家委員會主席,Daams科技大學財政與經濟政策教授;
教授Peter Bofinger博士,德國維爾茨堡大學副校長、教授、博士;
弗蘭茨(教授博士博士。Wolfgang Franz),曼哈姆大學國民經濟學教授、博士;
教授Beatrice Weder Di Mauro博士,德國美因茨大學國民經濟學教授,博士;
教授沃爾夫岡·維加德博士,德國雷根斯堡大學國民經濟學教授。
專家委員會的主要工作是在每年的6月中旬165438+10月之前,編寫壹份關於德國整體經濟發展狀況的評估報告,並提交給聯邦政府。這份報告被認為是德國最權威的經濟預測報告之壹。專家委員會的任務分為三個方面:
1.分析國民經濟總體發展情況;
2.診斷國民經濟未來發展問題和趨勢;
3.揭示實現經濟增長、充分就業、物價穩定、外貿平衡四大總體經濟目標的有效途徑。
根據法律,其具體任務是:專家委員會要研究在市場經濟秩序框架下,如何保證持續適度增長、物價穩定、高就業率和對外經濟平衡。研究中要考慮收入和財產的形成和分配。特別是,我們應該揭示當前和可能出現的整體經濟供需失衡的根源。在研究中,要依靠各種假設來分析和評價相應的不同影響效果。專家委員會應揭示這些錯誤的發展趨勢,並提出避免或消除這些趨勢的可能性。但是,專家委員會不得就具體的經濟或社會政策措施提出建議。
專家委員會的國民經濟鑒定工作獨立於政府和所有經濟利益集團。德國聯邦議院通過立法和設置相應的排他性條款保障了專家委員會的獨立地位。
專家委員會的年度國民經濟總體發展評估報告與政府年度經濟報告壹起,在經濟界起到統壹思想、指明方向的作用。
專家委員會運作的主要特點
1.人員配置的集中和單壹
到目前為止,這五位專家都是知名經濟學家,不包括壹般只在自己部門有豐富專業經驗的政治家和從業者成員。原因是後兩者的參與容易影響鑒定的相對客觀性、獨立性和全面性。
五位經濟學家不僅反映了經濟科學的所有流派和觀點,而且在對經濟政策理論、實踐和規範的理解上保持了基本的壹致性,從而保證了評估報告在經濟政策分析、評估和咨詢中的有效性。
2.獨立性?自立性
《專家委員會設立法》中專門設置了排他性條款,規定專家委員會的鑒定工作獨立於政府和經濟利益集團。除了法律規定,專家委員會的任命方式和任期也有助於保持鑒定工作的獨立性。專家委員會由聯邦總統任命,而不是由政府首腦即聯邦總理任命。委員會的任期為五年,與聯邦總統的任期相同。與聯邦總理的任期(四年)相比,委員會的獨立性無疑至關重要。保持評估風格,兼顧咨詢風格,杜絕“回聲風格”,是評估報告的必要前提。
年度評估報告是獨立的評估結果。它不代表政府(經濟部)的立場,與政府的年度經濟報告不同。後者側重於站在政府的立場上總結和分析當前的經濟形勢、問題和發展趨勢,側重於闡述近期政策目標和措施的實施情況;前者更傾向於對當前經濟形勢進行客觀的診斷和識別,提供壹些概括性、原則性的政策建議,指出中長期經濟發展方向和政策走向。因此,經濟界只有參考兩份報告,才能全面把握政策走向和長期趨勢。
4.評估報告應客觀分析,主觀分析,實證方法和規範方法並重。
法律為專家委員會本身規定的任務的第三部分要求它作出價值判斷,在回答“如何”之後再回答“如何”。委員會中的專家有不同的經濟理論背景,在許多問題上有不同的觀點,但他們都有基本相同的價值取向和經濟思想原則,即關註秩序政策,而秩序政策的核心是建立和維護壹種競爭秩序。只有在此基礎上,它才能有效地確定國民經濟的長期發展框架,並提供規範意義上的政策建議。
5.法律禁止該委員會就具體的經濟和社會政策措施提出建議。
這也決定了評估報告的評估風格和宏觀規範功能,有助於委員會不卷入經濟利益集團的利益沖突。
6.少數民族保護。
根據法律規定,鑒定報告中可以陳述專家委員會的少數不同意見。
7.聯邦政府向立法機關解釋了它的立場。
專家委員會在每年的6月中旬165438+10月之前,就德國的整體經濟發展狀況編寫評估報告,提交給聯邦政府。該報告由聯邦政府及時提交給立法部門,同時由專家委員會公布。最遲在收到評估報告後8周內,聯邦政府必須向立法機關陳述對評估報告的立場,尤其是聯邦政府得出的經濟政策推論。
壹些識別的例子
總的來說,鑒定質量是值得肯定的。專家委員會最初的幾次評估引起了廣泛關註。尤其是1966-1967時期,德國經歷了第壹次大衰退(1967年失業率從1966年的0.7%上升到2.1%,當年GDP增長率僅為0.1%),經濟界人士。尤其值得註意的是,當時熱議的匯率問題專家委員會的鑒定意見與政府相悖。後來,該委員會還指出,聯邦銀行的貨幣政策應轉向控制貨幣數量(即確定年度貨幣供應目標,於1974年2月正式實施),並主張國家應轉向以供給為導向的經濟政策,要求改善供給條件,即生產條件。這些思想適應了1973石油危機以來新的國際經濟關系。當時聯邦德國的基本經濟政策主要遵循委員會的評估和咨詢計劃。
鑒定工作中也存在壹些失誤,但其總體鑒定工作還是比較成功的,這也是其保持“五賢委員會”綽號的原因。壹些錯誤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外部經濟框架條件變化所依賴的經濟理論的薄弱。例如,在1993-1994的鑒定報告中,委員會對1994的經濟診斷出現了重大失誤。根據這份報告的診斷數據,1994年西德實際GDP是零增長,而東德是7.5%。但實際結果是西德增長了2%,東德增長了9.5%,德國增長了2.8%。在估價報告1994-1995中。該委員會將這壹診斷錯誤歸因於國外需求的意外大幅增長,即出口繁榮。其他年份,經濟增長預算也有誤差。比如在2004年底的評估報告中,“五賢委員會”預測德國2005年的經濟增長是1.4%。德國聯邦統計局在2006年6月5438+10月公布2005年經濟增長0.9%,根據現有數據,2006年6月5438+2月65438+10月調整為1%。“五賢委員會”2005年底的年度報告稱,2006年德國經濟增長率將達到1%。但實際上,從世界杯開始,德國民眾已經恢復了自信心,出口需求和內需旺盛,導致經濟增長加速:根據德國財政部長施泰因布呂克65438+2006年2月5日的講話,德國2006年的經濟增長至少是2.5%。這些偏差說明,即使預測工作基本準確,整體經濟的發展變量還是很大的。可以說,這些預測數字主要是方向性的,實際增速取決於各種因素的影響。
中國可以借鑒嗎?
除了“五賢委員會”,德國還有壹些大型科研機構發布半年度診斷報告。從1975開始,某經濟學院也每年發布壹份備忘錄,提供不同於專家委員會的備選方案。他們的短期目標是為實際的經濟政策提供壹個社會和政治上可行的充分就業戰略。長期目標是建立“民主的新經濟制度”。此外,壹些經濟協會和聯合會(如農業協會、雇主協會、工會等。)、銀行(如聯邦銀行等。)以及相當壹部分研究機構都在進行自己的景氣分析和診斷。在經濟政策研究方面,除了“五賢委員會”,德國還有多個專家委員會專門研究某壹具體問題。聯邦經濟部也有科學委員會和專職部門為政府起草經濟報告。
可以看出,專家委員會的工作面臨著挑戰,但從反過來看,其他機構的研究和咨詢工作也對專家委員會的工作起到了促進作用,為政府的經濟決策提供了不同的選擇。
德國五賢委員會的整體經濟鑒定工作具有很大的獨立性。壹方面,其提交的鑒定報告公開發表,提高了鑒定結果的透明度;另壹方面,政府需要向議會陳述對鑒定結果的看法,並說明其相應的經濟對策。此外,政府(經濟部)有自己的團隊來提交政府經濟工作報告。獨立評估報告與政府總結報告相結合,可以提供行政透明度,實現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值得我國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