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東省2019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組織全省各級機關(含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參加2019年考試錄用其他職務序列相當於該職務級別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崗位
招聘工作要服務大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構建“壹核壹帶壹區”區域發展格局,聚焦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堅持因材施教,最大範圍選拔優秀人才,為實現“四個率先”、當好“兩個重要窗口”提供人才支撐。
全省各級機關計劃招錄10417公務員。其中,省直機關招錄916;市政府機關招聘1431;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級機關和單位招錄4247人;鄉鎮(含街道,下同)機關招錄3824人。具體崗位為:東、西兩翼及北部生態發展區鄉鎮機關崗位(詳見附件1);珠江三角洲地區縣級以上機關和鄉鎮機關職位表(詳見附件2)。
考生可通過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廣東人事考試網()或“廣東省事”“廣東談廣東政”微信官方賬號查詢具體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報考廣州、深圳等19城市以下機關單位職位,或登陸相關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官網。
第二,候選人
招聘對象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其中,2019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其他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第壹天(即2065438年3月65+05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三、申請條件
(壹)報考資格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滿足崗位要求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3.報名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3年3月16至2006年5月1日之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報考最高學歷,報考年齡放寬至40周歲(即1978年3月16日以後出生)。
報考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助理職位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3至2006年3月16日之間出生)。
報考市以下法院法檢、公安機關和監獄、戒毒系統壹線管理機構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年齡為18至30周歲(即1988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之間出生)。2019報考此類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報考學歷最高的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報考監獄、戒毒系統壹線管理機構獄醫、心理矯治等特殊崗位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即1983年3月16日以後出生)。
報考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的年齡為18至25周歲(即1993年3月16至2001年3月15之間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非廣東常住戶口(學生)報考人員限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等特殊崗位人員除外)。
5.具備擬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須在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累計滿2年。
(2)報考“從本地人員中招聘”這壹特殊崗位的,應當是該崗位所在地級市、縣的在校生,或者是戶籍在該崗位所在地級市、縣,或者在該地級市、縣工作(含本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員。
(三)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特崗的人員,應是經我省招錄,完成服務並考核合格,參加過“大學生村官”、“三支壹扶”計劃、“西部大學生誌願服務”、“廣東省山區大學生誌願服務”等基層項目的人員。報考此類專門職位的考生,僅限於所服務城市、戶籍(生源地)所在城市或省直單位的相關職位,也可報考其他非專門職位。
(四)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特崗的,應當是經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服役滿2年以上且退出現役,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後入伍,或者在學習期間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或者入伍,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報考此類專業崗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限於入伍時所在城市、戶籍(學生)所在城市或省屬單位的相關崗位,也可報考其他非專業崗位。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不得報考的人員。
1.在職公務員(含見習人員)、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非應屆畢業生;
2.粵東、粵西、粵北歷年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中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 * *黨籍、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考試中被查出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用人紀律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