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培訓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有報效國家和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紮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研、教學、管理工作的能力,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的高層次學術專門人才。
二、申請條件
(壹)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候選人必須符合以下資格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須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取得)。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以及可以通過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畢業的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3)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後已滿2年(自畢業至錄取當年9月1,下同)以上,並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水平。報考學術型碩士的考生,報考專業必須與畢業時相同或相近。
(4)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按照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5)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6)研究生報名前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滿足(1)中的要求。
(2)本人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畢業生[代碼[0301],專科層次法學畢業生和自考形式法學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滿足(1)中的要求。
(2)本人之前法學專業(僅限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和自考形式法學專業畢業生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管理碩士、教育碩士教育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滿足(1)中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者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後,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並達到與大學專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應符合(1)中的要求。
(3)我校是有推薦和接收免試學生工作的高等學校。推薦和錄取辦法參照我校相關辦法執行。凡報考我校的推薦生,必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優秀本科畢業生信息公開與管理服務系統”(網址:/tm),填報誌願,參加復試。已被我校錄取的學生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門類)、專業(領域),均可接受免試生。
第三,註冊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考研的考生必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到報名現場確認網報信息,收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按考點要求繳納報名費。
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所在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名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具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以及我校指定的藝術類專業(美術與設計學院、音樂電影電視學院下設專業)的考生,選擇天津師範大學報名點(報名點代碼:1235)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其工作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1)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2014,10,10-31,每天9: 00-22: 00(逾期不允許補報或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時間為9月25日至9月28日2014(每天9: 00-22: 00)。(應屆本科)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共網站:,教育網站:,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照教育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名點、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進行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註冊信息不得修改。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註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壹個招生單位的壹個專業。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初試成績復試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空缺信息,並按有關規定自主填報多個調劑誌願。
(2)報考同等學力學術型研究生的,應選擇與畢業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
(3)考生應準確填寫所受到的獎懲,特別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中因違紀、作弊受到的處罰。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核實,核實結果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後三日內反饋。考生可隨時在線查詢學歷(學籍)成績。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驗證的考生應及時到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並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提交報名點進行驗證。
(5)國家按照壹、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的基本成績要求,我校屬於壹區。
(6)我校可接受“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確認的信息為準。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在“少人”計劃錄取的學生中,最多只有10%是漢族考生,參照教育部關於少人招生的相關文件執行。
(7)已被我校錄取的學生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
(八)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的現役軍人,以及報考軍隊招生單位的地方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和了解解放軍和招生單位的相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要求填寫報考信息。未知分請提前與招生單位聯系。
(9)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按要求提供真實材料。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寫虛假信息導致考生無法參加考試或報名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10)考生需繳納報名費。
A.天津師範大學報名點(報名點代碼:1235)
報名費170元/人,在研學網上進行網上繳費,不接受現場繳費。
B.其他報名點的繳費請參考相關報名點的說明。
(2)凡已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不含免試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點指定地點查詢確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予補發。
1.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名點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A.天津師範大學報名點現場確認時間(報名點代碼:1235)
2014 165438+10月10至165438+10月14(上午9:00-下午4: 00)。逾期不補辦。
現場確認地點:天津師範大學(主校區)高教招生辦壹樓(京源鴻超市旁)
B.其他報名點的具體安排,請參見相關報名點的說明。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持有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名點工作人員核對。
可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出具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驗證的考生,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請所有考生認真核對並確認自己的網上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造成的壹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考生應按報名點的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候選人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綜合審核,確定考生考試資格。
考生提供的報名信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考試。未通過在線教育(學籍)檢查的考生,除非我校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報名時要求考生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第五,初試
(1)2014 12 15—2014 12 29日,考生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面在使用過程中不得塗改。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次測試的日期和時間
2014 12.27至12.28(3小時以上的考試科目將在12.29舉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 30至11: 30,下午14: 00至17: 00。
(四)初審科目
65438年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與管理綜合能力聯考。
65438+2月27日下午外語
65438+2月28日上午商務1班
2月28日下午65438+商務二類
12年2月29日代碼為510、511、512的科目考試時間為6小時。
初試方式都是筆試。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我校今年不再公布各自命題科目的參考書目和參考資料。考試科目內容範圍說明請咨詢相關院校。
(5)考生必須到報名點指定的考場。考生入場時需接受考試安全檢查。每次考試15分鐘後考生不得入場。初試試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次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後,不得進入場內繼續考試,也不得在考場附近停留、交談。
六、復試
(壹)實施復試的區別。
(2)招生單位在復試前嚴格審核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資格。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復檢。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方法和程序以各學院公布的信息為準。
(4)同等學力考生(以報名時提供的信息為準)復試時至少選修兩門本科專業課程。附加測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學(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同等學力考生是否應參加加試,按相關院校要求執行。成人教育畢業生復試和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按相關院校要求進行加分。
(五)工商管理與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相關院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外語聽說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七)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自治地方概況》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地方。考生網上填報時應如實填寫民族身份,現場確認後不能更改。
(8)教育部確定了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計劃情況,自主確定本校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七、體檢
大壹新生入學必須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的入學考試(含初試、復試)成績及其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
考生在考試中的誠信情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
凡定向就業的研究生,錄取前必須與招生單位和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大壹新生要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必須有正當理由和相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兩周不報到者取消資格。報名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取消報考資格。
新生報到後,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素質、健康狀況進行全面審查,不符合標準者,按單位有關規定處理。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調查和處理情況在全校範圍內公開。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我校同意,可保留壹年的錄取資格。
九、違法處理
對考研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予以嚴肅處理。對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紀律或政治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教育考試機構或者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者),壹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考研中違規或作弊的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相關信息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學習和就業的重要參考。
X.其他人
(1)定向就業研究生畢業後,回到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在畢業時采取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和當地省級畢業生就業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2)考生報考碩士研究生及其工作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如考生因此無法復試或錄取,招生單位概不負責。
(三)現役軍人報考研究生的辦法,由解放軍總政治部另行制定;推薦免試、招收港澳臺人士和外國人碩士研究生的管理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