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解讀各項招生新政,供讀者參考。
保送生:今年會進行文化測試和相關考核。
保送生制度由來已久,是專門針對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的“綠色通道”。只要符合保送要求,經中學推薦,招生學校認可的學生,可以不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直接進入高校。
雖然省略了高考,但是有保送的條件也不容易。根據保送的要求和條件,獲得保送資格的學生要麽是省級優秀學生,要麽是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壹等獎獲得者,要麽是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獲獎者,等等。
此外,在天津、石家莊、長春、濟南、南京、杭州、廈門、武漢、重慶、鄭州、太原、成都、深圳外國語中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中學(含浦東校區)、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也有保送資格。
根據教育部新規,合格學生由學校向高校推薦後,高校還要對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進行考察選拔,最終確定錄取名單。同時規定,鑒於三年制高中實驗班自2003年起停辦,本項目不再作為保送生條件。
值得壹提的是,以往高校如果被推薦的學生符合條件,就不再組織單獨測試。但從今年起,教育部規定,招收保送生的高校要對符合保送生條件的考生進行認真考察,並組織文化測試和相關考核。同時也明確指出,在選拔錄取過程中,要規範程序,嚴格管理,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批準錄用。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將依據有關規定對招生學校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藝術類專業:今年考生數學成績計入總分。
教育部頒布的《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在藝術類專業的招生考試和錄取方面做了更加細致周密的調整和安排,制定了更加嚴格的管理措施。
招生政策的六大新變化
變化壹:高職招生做省計劃。《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中明確規定,高職(專科)院校、本科院校按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招生來源計劃,365,438+0獨立藝術類院校、專科專業和普通高等學校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專業, 並且由學校決定是否安排跨省(自治區)招生考生可以在報考藝術類院校前明確了解本省相關高校高職專業的招生計劃。
變化二:預留計劃調整參差不齊的生源。新辦法規定,安排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的高校,可以預留不超過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總量10%的計劃,以調節異地生源不平衡。
變化三:省統考成績專業認定。舉辦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地區,藝術類高職院校(學院)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招生,高校不再自行組織專業考試。未組織統考的省份或未涉及統考的專業,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藝術類本科招生,可以使用省統考成績,也可以在省統考合格學生範圍內組織專業考試,確定我校合格考生。
變化四:專業論文保存壹年。為規範藝術類專業招生,新辦法首次明確提出考生專業試卷保存壹年,以備查驗。另外,所有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專業考試,被錄取者必須通過相應的專業考試。
變化五:數學成績計入總分。為提高藝術類考生的綜合素質,從2006年起,凡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其數學成績將計入其文化考試總成績。
在此之前,考生數學成績計入文化考試總成績的比例由招生機構自行確定。考生2004年數學成績計入其文化考試總成績的比例(系數)由招生機構確定。2005年數學成績是否計入文化考試總成績,仍由招生機構自行決定,並在各校編制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中註明。2006年招生政策明確規定,所有考生的統考數學成績計入其文化考試總成績。
變化六:取消中等藝術學校免試生推薦。新辦法規定,從2006年起,中等藝術學校(附屬中學)停止推薦免試學生。過去中央美術學院等15高校可以招收部分中等藝術學校(附屬中學),不再實行推薦免試政策。
招聘規則分析
與普通高校不同,藝術類專業需要有考試成績。考生不僅要通過文化考試,還要參加招生院校單獨或聯合組織實施的藝術類專業考試選拔。
藝術類專業考試由招生機構提出,選拔性考試組織實施。在招生院校制定的招生簡章中,專業考試的科目和要求、考試的時間和地點、年度招生計劃、錄取規則等都有介紹和說明。考生在進入考試前要認真理解和閱讀。
為規範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新辦法要求招生院校必須組織專家或設置專業考試試題,並按照相關保密要求打印和保管試卷。閱卷工作要公正準確,主觀題必須有兩人以上閱卷。視唱練耳、表演、表演等面試科目(項)必須經過專家組評估。
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要對報考本地區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其中,美術專業和對美術有壹定要求的考試科目為色彩、素描、速寫。
每年高考,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和文化兩門考試。考生文化考試是參加戶籍所在地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過去,考生高考文化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由招生機構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壹確定。從2004年開始,這種抽取文化分數線的做法有所改變,即中央戲劇學院等365、438+0藝術院校可以自行抽取藝術類專業和專科(高職)專業文化考試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將有助於藝術院校選拔培養高水平藝術專業人才,逐步提高對考生文化成績的要求。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除31藝術類院校外,其他招生院校對考生文化成績的要求均按學生所在省級招辦指定的藝術類專業、專科(高職)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省市指定的藝術類專業和專科(高職)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於省市確定的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
31獨立本科藝術院校
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舞蹈學院、中國戲劇學院、天津音樂學院、天津美術學院、魯迅美術學院、沈陽音樂學院、吉林藝術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戲劇學院、南京藝術學院、中國美術學院、景德鎮陶瓷學院、山東藝術學院、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湖北美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西藝術學院、四川美術學院、四川音樂學院、雲南藝術學院、xi安美術學院、Xi安音樂學院、新疆藝術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藝術學院。
自主選拔錄取:今年增加11所院校。
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是深化高考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這次改革把考生的特長和成績結合起來,進壹步完善了評價選拔方式。
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始於2001。經過幾年的探索和實踐,自主選拔錄取的高校越來越多。今年新增11,擴大到53所,自主選拔錄取試點高校隊伍正在壹步步“壯大”。
以往試點高校自主選拔招生人數原則上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量的5%,但今年教育部規定,高校考生人數多、生源質量好的,可以免除這壹比例,可以超過5%。
根據教育部規定,符合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所在中學推薦或本人自薦,但中學應提供或確認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發展情況,獲獎、特長等證明和現實材料。
試點高校應根據自主確定並公示的條件和考核辦法,組織專家組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審核,經面試等相關評估考核後提出人選,試點高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後確定入選人選名單。
入選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達到學生所在省市確定的試點高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由省級招生辦向考生選擇的試點學校備案。試點學校也要對初評合格、統考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需要註意的是,自主選拔試點高校對考生成績的要求並不統壹,不同高校對通過考試的錄取分數線有不同的檔次。這對於很多在某些方面有特殊天賦,但文化成績相對較低的考生來說,是壹條充滿陽光的大學之路。
53所自選院校名單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東南大學、河海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北京交通大學、武漢大學、中山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天津大學、南開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山東大學、湖南大學、Xi交通大學、山東大學。中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大學、廈門大學、中國藥科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浙江大學、華中師範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重慶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大連理工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江南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西北A&F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
運動訓練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文化考試與體育專項考試相結合。
為做好2006年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工作,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考生,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聯合發布了《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
考生報考條件和考試方式
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招生對象為現役和退役的優秀運動員,以及具有二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資格的後備人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有二級運動員或二級武士(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22周歲的考生均可報考。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具有壹級運動員或壹級武士(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實行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相結合的辦法。文化考試由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提出並組織,試卷由招生機構審核,體育專項考試由招生機構組織,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統壹考試辦法和評分標準;符合國家體育總局等六部委文件要求,免試進入普通高校的運動員(含退役運動員),履行相關程序後,可進入普通高校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學習。
招生簡章向社會公布。
招生高校要制定本單位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並向社會公布,並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備案。
招生簡章內容包括:全稱、辦學地點、層次、專業方向、辦學類型、學習形式、招生及具體報考條件、考生身體健康要求、錄取規則、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以及報名時間、地點、聯系電話、網站。
報名時間和考試時間
招生機構負責考生報名,報名應在4月1前完成。準備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的考生,還需在其戶籍所在地完成統考報名手續。
招生高校負責收集考生報名信息,並在報名結束後7日內,按照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信息收集要求,將考生報名信息上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
文化考試安排在5月中旬,專項體育考點和文化考點必須設在同壹城市,招生機構不得擅自增設考點。
錄取方式和加分政策
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招生機構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不低於2005年招生錄取分數線。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各招生機構將根據其體育專項考試成績和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具有壹級運動員、壹級武士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可在原成績基礎上增加30分;具有運動員及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可在原有成績基礎上再加50分。
具有壹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運動訓練專業(含免試)錄取新生人數不低於該專業當年招生計劃的15%;具有壹級武士(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新生(含免試)人數不低於該專業當年招生計劃的10%。
招生機構須於6月25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學生所在省級招生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辦理入學手續後7日內,新生名單須報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備案,備案後的新生名單須在我校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招生院校如要錄取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應事先征得考生同意。被招生院校體育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普通高校的錄取。
免試進入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專業的學生,在完成兩年基礎課程並達到要求後,可按有關規定轉入其他體育專業。按新辦法在其他高校體育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就讀的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對招生機構的嚴格規定
新辦法規定,招生機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停止其下壹年度招生資格: (壹)體育訓練專業招收壹級運動員(含)以上新生人數低於該專業當年招生計劃的15%;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壹級武士(含)以上資格的新生人數低於該專業當年招生計劃的10%;(二)擅自將其他項目列入本辦法進行招生的;(三)擅自將按本辦法錄取的學生轉入其他專業的;(四)擅自擴大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計劃的;(五)擅自招收不符合錄取標準的考生的;(六)擅自招收專科生的;(七)擅自增設考點。
招收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68所高校名單
北京體育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央民族大學、首都體育學院、天津體育學院、天津師範大學、河北體育學院、河北師範大學、山西大學、山西師範大學、內蒙古師範大學、沈陽體育學院、遼寧師範大學、大連大學、渤海大學、吉林體育學院、吉林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範大學、長春師範大學、哈爾濱體育學院、哈爾濱師範大學、上海體育大學、南京體育大學、 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徐州師範大學、浙江大學、杭州師範大學、寧波大學、安徽師範大學、阜陽師範大學、集美大學、福建師範大學、華東交通大學、江西師範大學、山東師範大學、山東體育大學、煙臺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理工大學、曲阜師範大學、煙臺師範大學、河南大學、鄭州。 黃河科技學院、河南師範大學、洛陽師範學院、南陽師範學院、武漢體育學院、江漢大學、華中師範大學、湖南師範大學、廣州體育學院、華南師範大學、廣西師範大學、海南師範大學、西南大學、成都體育學院、貴州師範大學、雲南師範大學、xi安體育學院、陜西理工大學、陜西師範大學、西北師範大學、天水師範大學、石河子大學、新疆師範大學。
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項目
專業運動訓練項目有:田徑、足球、籃球、排球、沙灘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手球、壘球、棒球、曲棍球、遊泳(跳水、花樣遊泳、水球)、賽艇、皮劃艇、帆船(帆板)、體操(藝術體操、蹦床、技巧)、舉重、柔道等。滑冰(花樣滑冰、速度滑冰、短道速滑)、滑雪(越野、高山、跳臺、自由式)、冰球、雪橇、冰壺、冬季兩項、雪車、圍棋、象棋、爬山(山地救援)、航海模型、航空模型、飛機跳傘、滑水、摩托艇、蹼泳。
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項目有:武術套路、散打。
高水平運動員:教育部批準235所高校招收。
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制度是根據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需要而建立的。經教育部批準,今年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共有235所高校可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測試項目包括田徑、足球、籃球、排球、遊泳。教育部近日發布的《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辦法》規定,年齡在22周歲以下,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可以報名。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人數控制在國家批準的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額的1%以內,高職院校招生人數控制在高職院校招生計劃總額的1%以內。
考生應具備報名條件。
具有報名資格的考生包括: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獲得省級以上高中集體項目前六名或個人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具有同等學力的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取得國家壹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或近三年內獲得國家或國際團體項目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新辦法規定,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同等學力的就讀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招生學校進行資格認定。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同等學力考生不能報考。
統壹檢測的省市都有壹定的標準。
教育部對高校體育招生考試提出了以下具體要求:
招生院校要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制定測試標準和選拔辦法。組織統壹體育專項測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得低於該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統壹測試標準;考試項目、時間、地點、選號、選拔程序、錄取方式等內容必須通過招生簡章向社會公布;招生學校應於2006年4月15日前將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考生信息報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備案。
各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要以適當方式公示合格考生信息,教育部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www.chsi.com.cn)公示合格考生名單。
妳應該在體育專項測試合格後參加高考。
考生通過專項體育測試後,須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由相關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根據考生意願向相關考點學校提供檔案,由招生學校決定是否錄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應根據所在省市高職錄取控制分數線招收高水平運動員。
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突出、有發展前途的考生,其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60%的,由招生學校提出申請,報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審核後,方可錄取。此類考生人數不得超過我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30%。
獲得壹級運動員的考生單獨考試。
獲得壹級運動員、運動員、國際健將、武術功臣稱號之壹的考生,可申請參加招生學校舉辦的文化課單獨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為必修科目,考核標準壹般不低於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考試的要求。
新辦法規定,高校通過單獨考試招收的壹級運動員人數不得超過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20%。6月25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生源地所在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核準,辦理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