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應稅內容:1、購銷、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築安裝工程合同、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貸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2、產權轉讓;3.商業賬簿;4.權利和許可證照片。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