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次驅逐發生在2018年2月,當時臺灣省高等法院裁定尚輝案的涉案財產應歸還被告,但政府提出上訴,導致該案被驅逐。
2.第二次驅逐發生在2019年4月,臺灣省最高法院裁定將尚輝案涉案財物返還被告,但政府提出上訴,導致該案被驅逐。
3.第三次驅逐發生在5438年6月+2020年10月,臺灣省最高法院裁定尚輝案涉案財物應返還被告,但政府提出上訴,導致該案被驅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