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當地派出所申請,當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2.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遷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
3.持戶籍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房產證等)到遷入地市公安局戶政部門辦理。)申請入住。
4.戶政部門開具《準遷證》,憑《準遷證》回當地派出所遷出,開具遷移證。
5.帶著遷移證和身份證去當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