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人才落戶條件:
1,具有普通高校(含境外院校)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四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僅限大連市緊缺崗位目錄)或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2.具有普通中專學歷或國家四級職業資格;
3.與新區各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1年以上並參加社會保險;
4.距法定退休年齡超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