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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考會計本科考試科目有哪些?

湖北自考會計本科考試科目

03708中國近現代史綱要、03709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00015英語(二)、00051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00052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實踐)、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04184線性代數〈經管類)、00058市場營銷學、00149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00150金融理論與實務、00158資產評估、00159高級財務會計、00160審計學、00161財務報表分析(—)、00162會計制度設計、10139會計畢業考核、00067財務管理學、00155中級財務會計、00156成本會計、00157管理會計(—)、00353現代科學技術概論、06779應用寫作學、08118法律基礎

湖北省自考會計本科主考院校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自考辦將會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官網提前公布各專業開考課程,考生可自行查看(在教育考試院官網找到自考平臺—用準考證號登錄—查詢考試課程/也可直接在教育考試院官網找到考試課程)。

湖北自考如何註冊

1.考生註冊分為新生註冊和在籍考生註冊

1)新生註冊

首次報考的新生須登錄考生服務平臺,在註冊頁面選擇“馬上註冊”,以本人有效且常用的電子郵箱和手機號碼進行註冊,電子郵箱和手機號碼均可用作登錄名,請牢記密碼,避免遺忘和泄露。根據提示按要求完整、準確填寫個人資料、報考專業等相關信息,並選擇考區(考區壹旦確認,不得自行更改,如需調整,須履行考區變更手續)。信息錄入成功後,註冊狀態為預註冊,還需完成身份確認完成註冊。

2)在籍考生註冊

非首次報考,已取得過湖北省自學考試準考證號的考生,即在籍考生。在註冊頁面選擇“在籍註冊”,考生服務平臺將顯示考生登記過的相關信息,考生應認真核對和完善。在籍考生持有或獲得過多個自學考試準考證號的,註冊時只能選擇其中壹個準考證號,準考證號壹旦選定,只能報考該準考證號所屬考區,使用其他準考證號取得的考試成績可按相關程序合並到註冊時所選擇的準考證號上。忘記準考證的考生可登錄平臺後點擊“查詢準考證”查詢。

2.註冊信息維護

考生遺忘考生服務平臺登錄用戶名和密碼的,可通過綁定的手機號或安全問題重置密碼,以上均無法找回時,請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重置。因考生本人操作導致用戶名和密碼泄露、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寫他人手機號碼帶來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首次報考自學考試專升本專業的考生,在網上註冊時應認真、準確填寫專科及以上學歷信息。考生服務平臺將與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聯網,自動核驗相關考生的前置學歷信息。前置學歷信息驗證不通過的,請按照平臺要求出具相關證明材料並上傳。其中需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的考生可登錄學信網申請辦理相關材料。

考試規則

1.考生應講誠信並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憑自行打印的準考證和與註冊類型壹致的有效身份證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前20分鐘考生持有關證件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後,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

4.按規定時間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後不得再次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5.考生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以及塗改液、膠帶、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不準隨身夾帶文字材料及其它與考試無關的物品。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6.考生進入考場後按監考員指定的座位就座,將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驗。考生在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試卷及答題卡上的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考試號等欄目。

7.開考信號發出後方可答題。

8.所有答題均答在答題卡上,選擇題部分用2B鉛筆填塗,非選擇題要求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不得使用其它顏色筆或鉛筆(除畫圖外)答題,在試卷上答題無效。

9.考生應在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10.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

11.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考生須先舉手,經監考員同意後輕聲提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12.考試結束前要交卷出場的考生須先將答卷及答題卡平放在桌面上,再舉手提出離場,經監考員允許後才準離開考場,離開後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

13.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考生須立即停筆,將答題卡和答卷從上至下按照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的順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靜候收卷。待監考人員收齊答卷檢查無誤發出指令後才準離開考場。

14.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考場上所發的任何考試材料帶出考場。

15.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記入違反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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