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三、報名條件
(壹)中華人民***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以下①-⑤條學業要求之壹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①以第壹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壹篇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②獲得市廳級(含)以上科研獎項(排名前三);
③作為主持人獲得市廳級(含)以上科研項目並結項;
④以第壹專利權人獲得國家專利壹項;
⑤以第壹作者身份撰寫研究報告、咨詢報告、咨政建言獲市廳級(含)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廳級(含)以上相關部門采納。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五)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以上(壹)、(二)、(三)、(四)各項的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以上(壹)、(二)、(三)、(四)各項的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管理、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以上(壹)、(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本簡章第三條第(四)款第3點所述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