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幣本位制(Gold Specie Standard)
這是金本位貨幣制度的最早形式,亦稱為古典的或純粹的金本位制,盛行於1880壹1914年間。自由鑄造、自由兌換及黃金自由輸出入是該貨幣制度的三大特點。在該制度下,各國政府以法律形式規定貨幣的含金量,兩國貨幣含金量的對比即為決定匯率基礎的鑄幣平價。黃金可以自由輸出或輸入國境,並在輸出入過程形成鑄幣壹物價流動機制,對匯率起到自動調節作用。這種制度下的匯率,因鑄幣平價的作用和受黃金輸送點的限制,波動幅度不大。 1914年第壹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各國紛紛發行不兌現的紙幣,禁止黃金自由輸出,金本位制隨之告終。
2、金塊本位制(Gold Bullion Standard)
這是壹種以金塊辦理國際結算的變相金本位制,亦稱金條本位制。在該制度下,由國家儲存金塊,作為儲備;流通中各種貨幣與黃金的兌換關系受到限制,不再實行自由兌換,但在需要時,可按規定的限制數量以紙幣向本國中央銀行無限制兌換金塊。可見,這種貨幣制度實際上是壹種附有限制條件的金本位制。
3、金匯兌本位制(Gold Exchange Standard)
這是壹種持有金塊本位制或金幣本位制國家的貨幣,準許本國貨幣無限制地兌換成該國貨幣的金本位制。在該制度下,國內只流通銀行券,銀行券不能兌換黃金,只能兌換實行金塊或金本位制國家的貨幣,國際儲備除黃金外,還有壹定比重的外匯,外匯在國外才可兌換黃金,黃金是最後的支付手段。實行金匯兌本位制的國家,要使其貨幣與另壹實行金塊或金幣本位制國家的貨幣保持固定比率,通過無限制地買賣外匯來維持本國貨幣幣值的穩定。 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這兩種貨幣制度在1970年代基本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