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類城市有:直轄市、特別行政區、GDP大於1600億且市區人口大於200萬的城市:北京、天津、沈陽、大連、哈爾濱、濟南、青島、南京、上海、杭州、武漢、廣州、深圳、香港、澳門、重慶、成都、西安(18個) 。
二類城市有:其他副省級城市、經濟特區城市、省會、蘇錫二市 :石家莊、長春、呼和浩特、太原、鄭州、合肥、無錫、蘇州、寧波、福州、廈門、南昌、長沙、汕頭、珠海、海口、三亞、南寧、貴陽、昆明、拉薩、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25個) 。
擴展資料:
壹類城市指直轄市、省會、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等的城區部分;
二類城市指地級市城區、地區行署所在地城區、壹類城市所轄地級郊區(縣)政府所在城鎮;
三類城市指縣級市城區、縣和壹類二類城市所轄縣級郊區(縣)政府所在城鎮。城市評估涉及的領域有黨政機關、學校、新聞媒體、主要的公***服務行業。
除了第壹、第二級,第三級城市如下:
第三級:14沿海開放城市之壹、經濟發達且收入高的城市 :唐山、秦皇島、淄博、煙臺、威海、徐州、連雲港、南通、鎮江、常州、嘉興、金華、紹興、臺州、溫州、泉州、東莞、惠州、佛山、中山、江門、湛江、北海、桂林(24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