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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的簡稱為什麽放棄了楚字而選擇了鄂字?

我對地方歷史涉獵很深,我來回答壹下。

網絡謠言沒有證據。

網上最流行的說法是湖南和湖北在爭“楚”字,兩個省根本用不上楚。這個解釋有點想當然,也有點膚淺。

首先,這些論點在史書中是找不到的。這說明即使有爭論,其範圍也不廣,影響也不大。

其次,如果兩省競爭,那麽有資格禁止他們使用楚字的,壹定是兩省的上級,湖廣總督,朝廷的高官或者皇帝本人。但同樣的在史書記載中是看不到的。

最近看到大禹何解度的地名考證,深受啟發。何大燮的解釋是目前為止最靠譜的壹個。有興趣可以搜他的視頻。但何大燮對此事的考證過於簡單,有些問題並不明確。我深入研究過地方史,仔細查過這方面的資料,是對何大燮簡要考證的補充。

湖廣省自稱楚省,這是沒有爭議的。

在明朝,只有

湖廣等地承擔書記的宣傳部署,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湖廣省,包括現在的湖南、湖北兩省。這是楚國的核心地區。

雖然淮河流域曾經有楚國的都城,楚文化繁榮,但是“楚雖有三族,秦必亡”的說辭應該也是來自淮河流域。但是淮河流域有自己的文化底蘊,沒有自稱楚省的習慣。

所以湖廣省自稱楚,這是無可爭議的。明代胡光巡乾淳時,有奏章說楚省昏昏欲睡。如下圖所示:

湘鄂分治後,開始分別稱為湘鄂。

清康熙三年,湖廣省分為湖北省和湖南省,兩省共設湖廣總督、湖北總督、湖南總督三個官職。

壹開始大家都自稱是楚省的。如湖北巡撫衡文寫道:“運本省之谷,以備積楚省_”,湖南巡撫李世傑則希望找出楚省。

但總有官方文件提到湖南、湖北兩省。這樣的話,湖北叫湖北,湖南叫湖南。比如官文,是清代湖廣總督曾寫的壹封信:“奏續撥鄂隊歸湖南,以厚兵投劉邊,調前水師騎兵。”

從這個語境來看,湖北之所以叫湖北,是因為它和湖南真的不壹樣。但我覺得還有壹些問題需要補充:

清康熙三年,楚省仍被廣泛使用,多指湖廣總督管轄。

比如《平定三矛盾之策》、《平定二金川之策》都是官方文件。其中包括:

卷二:不壹會兒,侍衛阿爾賽從荊州回來,說他那塊地的鄰近居民嚇壞了。若能早壹路到荊州,兵民皆安。然而,如果妳不抓緊時間,馬會精疲力盡的。楚省要是報警,簡巴馬就急了。壹旦到了荊州,將軍和青石板官兵有足夠的馬匹供妳的士兵騎,也能保護地方。

卷32:將軍安王琴嶽樂奉命派兵保衛醴陵。嶽樂演:醴陵,江楚交界之地。

看當時的語境,好像2卷的楚省可以解釋為湖北省,32卷的楚省可以解釋為湖南省。但這裏最合理的解釋是湖廣總督的管轄範圍。

清代《胡光通誌》多次提到楚省,楚省也指湖南、湖北兩省。

所以到了清代,湖廣的概念並沒有消失,湖廣總督依然自稱楚省。此時湖南、湖北又稱為楚省,難免與湖廣總督的管轄範圍相混淆。

如:《清史》記載:

開廠後常年經費由湖北組織。湖廣總督張之洞回答說:“湖北省開廠後,我監督外國工匠,作了仔細的檢查。”

作為湖廣總督的張之洞,如果上表說的是楚省,大部分人都會理解為是湖廣總督管轄,包括兩省。至於兵工廠的籌建,只有湖北省負責,湖南省不負責,所以這時候他稱湖北最好。

另壹方面,湘鄂情諸侯上節目,自稱楚省。確實有先例,但容易產生質疑,甚至搶了湖廣總督。在這官場,是不適合的行為。經歷多次,湘鄂兩省的督撫自然會意識到自己的困惑和冒犯,也就不再稱楚省了。

這件事似乎沒有官方的規定,但這只是官場的壹個規則。

到了清末,電報的出現延續了官場的習慣,叫湘鄂情,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湖北省這個名字在元朝就已經有了。

《元史》卷十四:

鏡湖省阿裏海牙曰:“欲考湖北省之木,豈無賄賂?”也請檢查壹下。"

妳要查鏡湖省的官員,就得吃飯領證,於是阿裏黑格上書要求嚴查妳。這裏用的是湖北省。當時鏡湖是壹個省,要看宋代的鏡湖南路和鏡湖北路。其實這壹帶稱呼湖北省並不合適,這是以駐地為省名的舊習慣造成的。

現在湖北人習慣稱湖北荊楚大地。當時為什麽不用呢?原因是習慣,習慣用省會的名字稱呼全省。

但還有壹個原因:可能是為了避免誤解。要知道荊州早就是省級駐地了,比如荊州府。清代江陵是八旗軍駐地之壹,政治地位不低。

在省會在武昌的情況下,如果用京來指代全省,很容易產生壹些誤解。

比如壹個連長帶兵到了湖北,聽從湖廣總督或者湖北巡撫的指揮,參加了某次戰役。連長報告說是帶兵去荊,會讓人懷疑他是不是去荊州和駐守荊州的旗兵會合了。但是如果報道說軍隊要去湖北,就不會有這種誤解了。

所以湖廣總督用鄂而不用荊是很自然的選擇。

其次,靜姝是壹個懲罰,這是壹個壞的典故。

“靜姝是壹種懲罰”這句話出自《詩經》,意思是征服落後的國家,如荊、蜀。

王安石曾經在周樹過刑,被封為蜀國公,似乎還不錯。但很快就改成了靖國公。當時人們以為是保守派用“靜姝是刑”這句話敲打王安石,諷刺他改革魯莽,擾亂朝政。

在網絡時代,這首詩的曝光率並不高,但是明清的公務員都很崇拜宋代的大作家,所以應該對這個典故很熟悉。在用荊還是用鄂的問題上,“靜姝是刑罰”這個典故就會閃現在他們的腦海裏。

舒凡公也借用了被懲罰的典故。

個人認為湖北官方不願意用荊字,多少也是這個原因。

以上是我基於@何潔杜大禹考證的個人猜測。我的閱讀範圍不算太廣,有些也是以檢索為主。如有疏漏,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