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月——1987年6月,在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學習。1987年7月 ——2000年11月,在中南政法學院任教。其間,1987年9月—1988年8月在司法機關參加社會實踐;1989年 9月——1992年3月攻讀憲法與行政法專業碩士研究生。1994年在中南政法學院評定講師職稱 ,1996年破格晉升副教授。2000年12月調入上海華東師範大學法律系,2003年9月起在蘇州大學攻讀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博士研究生,2006年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2004年晉升為法學教授,2006年被評為博士生導師。2012年獲2011年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項目。
任現職以來,出版個人專著壹部(《憲 法規制與運作的實證邏輯》,27萬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被收入“薊門法苑”文庫。該書 是從壹個全新的角度對我國憲法的研究,開辟了憲法學研究的新視野。另主編司法部統編教材《公務 員法教程》,在司法部統編教材《法學概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5月版)中擔任副主編。 發表學術論文40余篇,有近壹半刊載於國家法學類權威期刊和核心期刊,如:論行政立法的價值選擇 《中國法學》2003年4期;規範性文件行政復議研究《法學研究》2002年第4期;《論行政法的適用》 刊載於《法學研究》2000年第5期。主持或參與多項國家級、省部級課題。2002年主持國家級課題“行 政法中難以操作的行政法規範研究”;2001年主持上海市社科基金項目“上海市地方立法的制度創新研 究”;2001年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研究”,參與司法部1997年課題“市場經濟與 行政法模式轉換研究”和武漢市1998年項目“武漢市文明執法方式研究”。此外還多次參與省市橫向課題 和校內課題。任現職期間多次被評為優秀教師或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由於科研方面成績突出, 1998年被評為“湖北省跨世紀學術骨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