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
20111 2月26日,旭日陽剛集團王旭將王瞳告上法庭。王旭的經紀人王蓉表示:“2011年6月,王瞳在老師馮鞏的影響下,主動聯系旭日陽剛集團,說要拍壹部2012賀歲喜劇電影《只是為了好玩》。在沒有簽任何合同、沒收定金、看劇本的情況下,王瞳利用旭日陽剛集團的名聲提前炒作電影。”
王蓉說:“後來看了劇本,我們覺得旭日陽剛這個組合,尤其是王旭,不適合在電影裏演這個角色。2011七月初,我們說不參加,希望王瞳另找演員。沒想到,在8月份的電影發布會上,王瞳依然利用旭日陽剛集團的名聲進行炒作。我們提出嚴重抗議,重申朝日陽剛沒有參與拍攝。”
當王瞳看到旭日陽剛拒絕表演時,他怒不可遏。他多次利用發布會及其微博憑空捏造事實,用所謂“王旭不講藝術道德”等語言惡意詆毀王旭名譽。並用臟話咒罵王旭。經多家媒體報道後,對王旭本人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為了恢復旭日陽剛的名譽,王旭委托北京市信和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殷起訴侵犯名譽權。要求王瞳恢復王旭的名譽,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0萬元。
隱藏
尹介紹,2011 11年底,他帶著大量證據到朝陽區法院南磨房法庭送達起訴書。法院立即受理了此案,並幾次聯系王瞳準備起訴。然而,王瞳拒絕接受起訴書,稱他正在其他地方拍攝。後來電話根本無人接聽,導致案件至今無法上庭。
作出反應
65438+2月26日晚,王瞳聲稱自己確實是馮鞏的徒弟,但否認自己東躲西藏,稱這段時間在外地忙工作。
在談到旭日陽剛團時,王瞳說:“王旭不想加入我們,但作為藝人,他沒有任何最起碼的道德和禮儀。”《只是為了好玩》根據農民主持春節聯歡晚會的真實故事改編,由執導,李、於謙和的徒弟主演。我覺得旭日陽剛在北方奮鬥的故事很符合電影的主題,我也壹直邀請旭日陽剛來演。”
“壹開始,旭日陽剛對演戲表示了極大的興趣。我也同意把他們的新歌《和以前壹樣》列為電影的主題曲。但是簽約的時候,旭日陽剛突然辭職,主唱王旭和經紀人王蓉甚至拒絕接受劇組的任何電話和短信。”
王瞳最後聲稱,他不怕與朝日陽剛打官司。"我必須陪旭日陽剛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