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戶口的流程如下:
1,向當地派出所發放準遷證;
2.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轉移證明;
3.去當地派出所辦理移民手續。戶口是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為記錄和保留戶籍人口基本信息而制作的法律文件。戶口是戶口和人口的統稱,以戶為戶,以人為人口。
戶籍遷移流程
第壹步:向當地派出所申請。
第二步:當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遷出。
第四步: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妳的理由)到遷入地市公安局戶政部門申請遷入。
第六步:戶政部門發放遷移證。
第七步:持準遷證回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
第八步;帶著遷移證和身份證去當地派出所。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籍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設有派出所的城鎮以派出所管轄為戶口管轄;未設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管轄為戶口管轄。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是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分散居住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登記在戶口中。居住在軍隊機關和軍隊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畜牧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帳戶。,應由指定的合作社協助戶籍管理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登記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