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出爐,銀監會和保監會合並,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統壹監管銀行業和保險業。與此同時,此次改革方案還將銀監會和保監會擬訂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壹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自此,中國金融監管的新框架浮出水面:中央層面,由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構成的“壹委壹行二會”金融監管框架即將落地;在地方層面,各地金融辦也正在加掛地方金融監管局的牌子,此舉將強化地方政府對屬地金融風險的管理職責。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郭田勇對澎湃新聞表示,職責重新劃分後,央行將主要負責通過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的“雙支柱”調控框架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同時為整個金融業制定發展方向和規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監會將在機構和市場層面貫徹微觀審慎監管,從機構監管到行為監管來統壹把控,金融機構可以由此統壹地建立金融監管標準,金融監管套利、投機空間出現的可能性會因此大大降低。
化解“分業監管”癥結
銀監會與保監會的合並,壹個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可以統壹監管標準、減少溝通成本、杜絕監管套利等問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此前的分業監管不完全適應金融業務綜合經營的現實,合並銀行、保險的分業監管體系有助於適應綜合經營趨勢。
“以前由於監管標準不統壹,出現了銀行、證券、保險公司投資門檻各不相同的情況,由此出現了監管套利,形成很大的風險隱患,”郭田勇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金融混業經營成為趨勢,金融監管作為上層建築,要與金融業態相結合。
華融證券首席經濟學家伍戈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兩會合並主要是為了與微觀相適應,過去存在的信息和數據沒有***享的問題可以得到解決。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徐忠此前撰文稱,1998年從人民銀行分設出保監會和2003年從人民銀行分設出銀監會的初衷都是為了強化行業監管,具體說是為了避免央行貨幣政策(救助能力)和金融監管之間的目標沖突。但這種觀點是具有歷史階段性的。
海通證券姜超、梁中華表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成立將使得監管協調加強,並防範化解風險。新的金融監管框架有助於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金融監管之間的協調,既可以避免出現監管空白區域,也可防止交叉監管、監管過度,增強監管的效力,有助於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此前市場上也曾有傳聞稱“三會合並”,但機構改革結果是銀監、保監兩會合並。郭田勇表示,從國際上來看,證券市場的監管有其特殊性,需要單獨的監管機構來做,把銀行和保險監管主體合並,體現了在微觀審慎的監管環境中,機構監管和行為監管統壹整合的思路,對行業的發展會有好處。
打破銀保監管壁壘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後,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之間的壁壘有望被打破。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石曉軍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銀保之間監管上的合作,之前已有先例,主要是在銀保的渠道如何收費等方面展開監管合作。從中國保險公司的形態來講,現在已經有銀行系保險公司的存在,所以在具體的業務上還是有不少經驗的。
石曉軍進壹步指出,在微觀層面,無論是銀行業還是保險業都是實行以資本為導向的資本監管,無論從理念還是資本工具上都是相似的。此外,在消費者保護方面會有壹些相通之處。不過應該註意的是,這兩個行業還是有根本差異的。
朱俊生認為,保險作為非銀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差別還是很顯著的。即便監管部門合並,在新的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部仍有必要分部門監管,因此,在其內部如何設置銀行、保險的具體監管部門以及建立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非常重要。如何分、分到什麽程度、如何整合***性的監管部門,提升監管效率,仍需要進壹步探索。
宏觀、微觀審慎相結合的金融監管框架形成
根據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朱俊生認為,將這意味著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將更可能超越本行業的部門利益,有助於明確銀行、保險監管監管目標,即主要立足於風險監控與消費者保護,而不是行業發展,有助於解決此前存在的監管部門行業發展與風險控制、消費者保護之間的角色沖突,對於打破之間不同監管部門之間的監管真空與監管套利具有積極的意義。同時,新的職能劃分強化了人民銀行的宏觀審慎監管職能。這在理論上有助於增加貨幣政策與審慎監管之間的協調配合,賦予了央行應對系統性風險的手段。
郭田勇對澎湃新聞表示,職責進行重新劃分後,央行主要負責通過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的“雙支柱”調控框架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同時為整個金融業制定發展方向和規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證監會在機構和市場層面貫徹微觀審慎監管,從機構監管到行為監管來統壹把控,金融機構可以由此統壹地建立金融監管標準,金融監管套利、投機空間出現的可能性會因此大大降低。
“金融監管將更加具有針對性、前瞻性和可控性,”郭田勇稱。
海通證券宏觀團隊表示,去年以來各項監管政策就在逐步落地實施,當前新的協調、統壹監管的框架也已形成,宏觀審慎政策在防風險、去杠桿中的作用會更加凸顯,有助於為貨幣政策“減負”,從實際偏緊向中性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