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核、復核相關評價材料:主要是教師發表的論文和出版物、教師獲獎材料、教師思想政治考核證明材料、個人學歷學位相關證明、教學成果報告等。
2、專業組(學科組)對分管考生進行評審,提出初評意見。
3、評委會根據評審情況和專家組意見,進行無記名投票。
4.評委會將組織人社部門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審核通過的教師名單將報送相關部門。
5.公示完成後,人社部門將公布公示文本並頒發相關職稱證書。
任職要求:本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壹年以上。大學畢業後,我被聘為中學三級教師兩年。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後,他被聘為小學教師三年。
高中畢業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流程:先提交材料,等待審核,審核材料。然後會有初評意見,根據初評意見可以進行投票,最後會對評估結果進行公示和監督。
壹流的老師。
1.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點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具有豐富的班主任和輔導員工作經驗,較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具有紮實的所教科目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掌握所教科目的課程標準、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具有良好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學生智力和能力,教學效果良好;
3.具有壹定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承擔壹定的教學研究任務,在素質教育的創新實踐中積累壹定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