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產品風險評級:從低到高分為五級:R1(謹慎)、R2(穩健)、R3(平衡)、R4(進取)和R5(進取)。
1和R1等級(謹慎)保證本金全額償還,產品主要投資於高信用債券和貨幣市場等低風險金融產品。
2.R2級(穩健型)不保證本金償付,但本金風險相對較小,收益波動相對可控。
3.R3級(平衡型)不保證本金的償還,有壹定的本金風險,收益起伏不定。
4.R4等級(進取型)不保證本金償付,本金風險高,收益波動較大,投資易受市場波動、政策法規變化等風險因素影響。
5.R5(激進型)不保證本金的償還,本金風險極高。同時收益波動較大,投資易受市場波動、政策法規變化等風險因素影響。
風險承受能力,從低到高:A1(謹慎型)、A2(穩健型)、A3(平衡型)、A4(進取型)、A5(激進型)。相應的產品風險等級:R1(謹慎)、R2(穩健)、R3(平衡)、R4(進取)和R5(進取)。
擴展數據:
近日,中國銀監會發布《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引》,對侵害銀行業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提出八項禁止性規定,以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對此,記者走訪發現,各銀行的理財區域都設置了風險提示牌,工作人員也會進行壹定的風險提示。不過,業內人士建議,大多數消費者的金融消費知識有待提高,風險意識有待進壹步增強。
銀行監管部門發布了壹項保護消費者的禁令
據了解,我國尚無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立法。此前,中國銀監會曾發布壹些關於銀行產品和服務的監管制度,涉及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與銀行業消費者之間交易行為的監管。然而,這些規定和要求分散在各個監管體系中,沒有形成集中、專業和系統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規定。
據了解,《指引》的出臺填補了國內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的空白,意味著消費者在金融領域維權有據可依。新規明確,銀行不得隱瞞理財產品風險、誇大收益,不得主動提供與銀行業消費者風險承受能力不符的產品和服務,不得誤導消費者銷售理財產品。
同時,銀行業消費者有權依法主張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有權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有權向監管部門舉報侵害銀行業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和相關人員,向司法機關控告。
消費者的風險意識有待提高
新規出臺後,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會有風險提示嗎?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走訪了中信銀行國興支行、中國光大銀行海澱支行、中國建設銀行海澱支行、工行海大支行等多家銀行,發現所有銀行的理財領域都有風險提示的跡象。
咨詢過程中,負責講解的工作人員會進行壹些風險提示,建議如果是第壹次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需要進行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購買相應風險等級的產品。
中國銀監會發布八條禁令。銀行不得隱瞞理財產品的風險-財經-人民日報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