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的職級主要根據職務、工作年限、學歷、工作業績等具體情況進行界定,不同的職級對應不同的工資福利待遇。因此,在備考公務員之前,公務員的職位和職級將是考生關註的重點。
根據2018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章(職務、職級、等級)第十七條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擔任的職務和承擔的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和職級序列。
公務員的職位和級別
當我們打開2022年國家公務員招錄指南或地市級公務員招錄職位表時,會發現招錄職位壹欄通常寫著“壹級主任科員及以下”,這主要是以綜合管理類的職級序列來劃分的。
2022國考招錄指南(部分)
因為公務員考試會專門給出招錄應屆畢業生的職位,如果應屆考生想了解相關職級的評定情況,可以參考2008年發布的《新錄用公務員定級規定》:
(1)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直接就業且無工作經歷的高中、中專畢業生,任命為二級文員、二級行政執法者或相當職級,定為二十七級;
(二)大學畢業生,聘任為壹級文員、專業技術人員、壹級行政執法員或者相當職級的,定為二十六級;
(三)本科畢業生、具有雙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的研究生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壹級文員、專業技術人員、壹級行政執法員或者相當職級,定為二十五級;
(四)取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四級主任科員或者相當職級,定為二十四級;
(5)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被任命為二級主任科員或相當職級,定為22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