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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稅務的問題

估計物業稅不久將開征。

國稅總局內部***識:物業稅開征時間在2010年後

開征大概時間在2010年-2015年間,這在國家稅務總局內部已經達成***識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近日向《環球財經》表示,客觀環境所致,2008年物業稅不會開征。

至此,近期壹切有關物業稅2008年試點開征的熱議,將再次降下溫度。

2007年12月10日,中央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劉鶴在《財經》雜誌年會上預測,物業類稅種2008年將研究試點開征。隨即,新壹輪關於物業稅的爭論驟然掀起。

上述國稅總局高層官員透露,開征的大概時間在2010年-2015年間。這在稅務總局內部已經達成***識。

與此相印證的是,財政部副部長朱誌剛2007年12月中旬在財政部網站撰文表示,雖然開征物業稅是遲早的事,但在目前條件下開征難度很大。

2007年12月19日,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指出,2008年將繼續積極穩妥地深化財稅改革,並勾畫稅制改革的基本圖譜,但此次會議亦未提及物業稅。這與以往財政部、國稅總局頻繁提及物業稅的態度形成反差。

擡起來的腳

始於2003年的新壹輪稅制改革,其中的重要壹項,便是對現有房地產稅費進行整合,出臺物業稅,完善以財產稅為主體的地方稅收體系。

2003年10月召開的中***十六屆三中全會上,物業稅首次出現在《中***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議》中。隨後,財政部、國稅總局官員不斷發布物業稅進展,這壹稅種遂走入公眾視野。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其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將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等收費合並,借鑒國外房地產保有稅的做法,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逐年收取的物業稅,稅額將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從國際經驗而言,物業稅是地方政府穩定的稅源。

而作為房價重要組成部分的土地出讓金,是否將統壹納入物業稅,在房屋保有階段的40年或70年內逐年征收,目前仍沒有官方權威提法。這壹“細節”顯然是物業稅方案要害所在。若統壹納入逐年征收,開征物業稅將大幅降低購房者首次支付的價款,起到平抑房價的作用;反之,則僅是在購房成本不變的基礎上,在房屋保有階段,每年增加壹項稅費支出,平抑房價便成奢望。

2007年1月25日,國稅總局下發的《2007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將“研究物業稅方案”列入是年工作範圍。2007年“兩會”期間,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財政預算報告草案, 也提及“研究開征物業稅的實施方案”。

2006年10月,物業稅開始模擬(空轉)評稅試點,第壹批試點省市圈定北京、遼寧、江蘇、深圳、寧夏、重慶;2007年10月,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批準安徽、河南、福建、天津為第二批試點省市。至此,已有10省市物業稅“空轉”運行。

所謂“空轉”是指虛擬意義上的資金循環,雖然沒有實際征稅,但壹切步驟和真實收稅流程相同,由財政部門、房產部門以及土地管理部門***同參與,統計物業的數量,並進行評估和稅收統計。

也正是第二批試點的推出,讓業界普遍認為,2008年開征物業稅已是箭在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