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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平安理財太坑人了,壹天虧幾千?

新型詐騙——角色分工表演?

投資有風險,盈虧本正常,也理解!如果銀行已盡責,是自己願賭服輸,亦無可抱怨。但是,銀行經營的是信用!從理財經理到軟件、高管乃至各級行長都心虛、膽怯、躲貓貓、鬼鬼祟祟、作縮頭烏龜,說明了什麽?

1. 理財經理之責:

平安不應該誤導儲戶投資,理財經理們不應該為了多提成而對儲戶宣傳“不保本的理財產品也保本”,不應該在風險已經開始升高後對儲戶保持沈默而等虧損嚴重後又推脫責任!這就明顯涉嫌銀行欺詐和內部管理不善了!事前不提醒,事後推責任!理財經理不僅不回答儲戶所關心的問題,反而繼續攛掇儲戶繼續購買能給她帶來高回報的產品,置儲戶的安全於不顧!被連續追問而難以自圓其說後,竟然連起碼的禮貌也沒有了,長期不理不睬!儲戶資金為銀行貢獻價值,客戶經理既無需付出服務,又可以繼續享受相關提成!而另壹邊,儲戶的心,在滴血!

理財涉及專業的金融知識,不同於網購可以看壹下功能、外觀和價格自己下單(前提也是要確保產品安全,符合相關安全規範)。銀行之所以設置客戶經理,非專業的儲戶之所以需要專業的客戶經理幫忙提醒風險、分析行情,正是因為自己非專業人士!儲戶如果有能力、有時間把產品說明書上的每壹個字的內涵和外延研究清楚,把相關的法律政策、經濟金融都研究清楚,那就成為全職的專業人士了,要客戶經理有何用?如果客戶經理完全置儲戶風險於不顧,豈非引狼入室?

如果資金不達標,不用理財經理完全自己分析提醒,虧了是自己造成的,也無話可說,而資金達標後,有了理財經理,卻不盡提醒風險的義務,反而造成儲戶的更大損失,就存疑了!如果有及時、專業的提醒,其中有多少支產品是本可以避免不買的?理財經理的失職造成儲戶損失,銀行怎樣承擔賠償責任?(看到網上有平安雇傭的托 洗地強調產品本身的風險,推卸銀行責任,馬後炮!理財經理怎麽不早提醒?)

2. 管理系統之責(軟件、高管)

我之前也將壹小部分資金存在深發展,低風險產品也遭受意料風險之外損失,起初自認倒黴。後來越想越不對勁!現已出清。

前幾年銀行的軟件可以做到每購買壹支產品,都主動地顯示:起息日、金額、收益、結息日、到賬日等最起碼的產品信息,這些都可以保存在電腦上作為法律依據,其他銀行也能做到,以體現銀行誠信、供儲戶明明白白消費。但是後來,平安通過修改軟件,原本正常的信息,被壹次次地、偷偷摸摸地越隱藏越深了,令儲戶得不到這些法律證據了。既不在改前征得儲戶的授權,又不在改後提醒儲戶風險。不排除這是早幾年就開始為近期理財虧損做準備的可能性!涉嫌蓄謀已久?對本行儲戶割韭菜?疑雲重重!

以上產品基本信息,不僅不能像前幾年壹樣購買當時看到並保存,即使事後追查,也諱莫如深成了壹筆糊塗賬,分行相關部門找盡各種借口逃避提供合法信息的法律責任!內心有鬼?自知理虧?侵蝕了所有儲戶的合法知情權,不可告人?故意設置人為障礙,捂蓋子!相關部門欠缺服務意識,高管死活不肯合法提供相關信息,反而睜眼說瞎話地混淆視聽,說曾經提供過了,被揭穿並確認撒謊、敷衍、拖延後,便開始表演裝瘋賣傻,顧左右而言他(“冇知啦”,“別查啦”,“有難言之隱啦”,“講真話會倒黴啦”)。作為金融從業人員,平安銀行所雇傭的高薪管理人員連基本的誠信都存在瑕疵!

敲黑板,劃重點:

a) 同壹筆理財產品的買入和賣出信息被IT人為故意分成兩張不相關的訂單,故意造成儲戶無法關聯、對應起來供分析之用。

b) 金額壹會兒用“元”作單位,壹會兒用“份”作單位,且無任何換算關系可查,殘疾的信息故意令儲戶無法對比分析。

c) 購買時顯示的收益(或可能收益)現在查不到,銀行也不敢提供給儲戶分析原因。

d) 原本用來承諾未來收益的位置故意被偷偷摸摸替地換上此前收益(在波動的前提下,買前收益越高很可能意味著買後收益就下行越快直至本金遭受損失,導致了平安銀行眾多非專業儲戶按照慣性在客戶經理的失職甚至主觀故意下造成損失),而軟件無特殊、醒目字體提示,故意誤導儲戶。銀行明知這壹軟件改動只要不提醒,必然導致眾多儲戶承受巨大風險,卻主觀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令非專業的儲戶上當受騙!誤導儲戶的責任由誰承擔?

e) 如果單看壹支產品,或許銀行將責任都推到風險就不了了之了,但是多支產品同時都出現了規律性的問題,就非偶然可以解釋了。平安銀行官方對R2級(中低風險)的定義為:“。。。。。。產品本金出現損失的可能性較小。”

1. 作為算數問題:問其“較小”是多小?永遠顧左右而言他(預料之中)!

2. 作為語文問題:那麽,作為壹個中國人,在中文語法中,四分之三的定期理財產品本金同時出現損失,75%還能不能算“較小”?100%才算“較大”?

3. 作為IT問題:既然已做過風險評估,在R2級的選購範圍內為什麽會出現高於儲戶承受能力的產品?是因為高層嫌理財經理們忽悠效果不夠,嫌銷售理財產品利潤達不到經營目標,因而直接從軟件下手將R3級產品故意(或者失誤)篩選入R2級?讓儲戶承擔本金損失風險來提高銷售利潤?所以原本明明白白的訂單信息也被故意改成最近這樣令儲戶無法追查到相關合法信息,銀行也拒絕履行義務提供合法信息?銀行應該承擔什麽法律賠償責任?

3. 行長之責(支行、分行、總行)

支行行長略顯溫和,但每問兩次不壹定能回壹次,至今無任何結果!

幾個管理子系統(不同模塊)同時訂立攻守同盟,回避同壹個敏感問題,偶然乎?想掩蓋什麽侵害儲戶權益的行為?逃避什麽責任?

95511聾子的耳朵——擺設。投訴流程三部曲抄得很專業,但是不執行抄得再好有何價值?從無壹次“03回訪及提升“,莫名其妙地壹次次結案(每壹次均有電話錄音可查)。

平安銀行的相關部門長期 客觀無能、主觀不願 履行合法義務提供合法記錄,分行行長壹個多月猶抱琵琶半遮面,千呼萬喚不出來!緊拽住底褲不肯被曝光,高層涉嫌包庇、縱容、授意下級部門以上不誠信的操作!

作為上市公司(股票代碼:000001),虧前有策劃、有預謀、有組織、改軟件,虧後極盡推責、敷衍、拖延、撒謊、裝瘋賣傻之能事!既然分行行長及相關高管都壹個接壹個地心虛、膽怯、躲貓貓、鬼鬼祟祟、作縮頭烏龜了,最後,養了壹群龜兒子不敢出頭,是不是該輪到平安總行行長(姓謝?)替得力幫兇們,抻出龜頭,讓儲戶、股東、媒體、監管部門剁壹刀了?

· 到底黑了儲戶多少錢?

· 基於儲戶的損失,平安賺了多少?

· 還想隱瞞多久?

· 到底想逃避什麽法律責任?

是人都會犯錯,本無可厚非!如果單純是管理能力問題,只要承認錯誤、改正錯誤,就多少還有改進的機會。但是平安從下到上壹級壹級地不誠信,團夥作案,長期掩蓋故意損害儲戶權益的事實,心懷鬼胎,就屬主觀故意欺詐了!

列位看官如果在平安還有賬戶的,歡迎都親自去核實壹下,看有沒有冤枉了平安銀行壹絲壹毫,很容易即可查清,查清後也問壹下各自的行長,看看他們是不是統壹背好了臺詞,壹樣拒不回答?如果正打算將血汗錢轉入平安,對這種連從業人員誠信都存在瑕疵,高層涉嫌包庇、縱容、授意的金融機構,割個別儲戶的韭菜才能賺多少?列位平安儲戶群體可是成批的韭菜啊!割起來才過癮!被騙壹次之後,誰還願意被平安繼續騙?

平安銀行不平安,

高管睜眼說瞎話

拒不提交糊塗賬,

何日君爆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