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人民武裝部是本地區或本單位的軍事領導指揮機關,也是同級地方中國***產黨委員會的軍事工作部門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上級軍事機關和同級地方黨委、人民政府的雙重領導。中***縣(旗)、縣級市、市轄區委書記兼任人民武裝部黨委第壹書記,人民武裝部的壹名主官參加同級地方黨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武裝部的壹名主官參加同級人民政府常務辦公會議。縣人民武裝部又是本級人民武裝委員會的辦事機關,負責承辦人民武裝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務是負責轄區內的民兵、兵役、動員工作。
主要職責包括:負責民兵組織建設和民兵、預備役人員的軍事訓練、政治教育,組織民兵完成戰備和治安執勤任務;負責兵役登記和兵員征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退伍軍人安置、預備役軍官和士兵登記、烈軍屬優撫工作;組織和領導人民防空;擬制動員計劃,做好動員準備工作;組織民兵搶險救災,參加社會主義建設;戰時負責實施兵員動員,組織民兵參軍參戰,保衛後方,組織支前。
工作性質:人民武裝部負責本行政區或本單位的軍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和兵役工作。縣(旗、縣級市、市轄區)人民武裝部隊是本地區的軍事領導指揮機關,是同級地方黨委的軍事部兼同級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是同級地方黨委人民武裝委員會的組成單位及其辦事機構。
科室職能:
軍事科
1.擬制民兵軍事訓練計劃、籌備訓練器材,組織民兵軍事訓練和業務理論學習,完成上級部署的訓練任務,檢查指導基層軍事訓練和院校的軍事訓練。
2.負責民兵、預備役的組織建設和整頓,督促檢查民兵組織落實,搞好民兵實力和預備役及地方軍隊專業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登記、統計工作。
3.在部統壹安排和地方有關部門協助下,具體負責征兵、招收飛行員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軍民聯防,負責組織民兵執行戰備執勤,搶險救災和維護社會治安任務。
5.負責民兵武器裝備的管理、調整使用和實力統計,防止武器、彈藥、裝備丟失、被盜,確保安全。
6.負責組織本部幹部、職工的軍事、業務訓練和行政管理教育,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7.擬制本縣(市、區)戰時動員計劃,做好戰時動員的各項準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民防空和交通戰備工作。
8.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復員、轉業、退伍軍人的安置工作。
政工科
1.負責民兵、預備役的政治教育,搞好民兵執勤、訓練和戰時的政治思想工作。
2.抓好全民教育,協同地方有關部門,***同制定全民國防教育的規劃、計劃、實施方法、內容,具體組織實施教育。
3.貫徹執行黨的幹部政策,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專武幹部的教養教育、選拔調配考核管理等工作。
4.搞好征兵、招收飛行學員工作中的宣傳教育,做好應征青年和加入民兵組織人員的政治審查工作。
5.負責武裝部機關的組織建設、黨務工作及政治工作,並了解、督促黨委決議的貫徹執行。
6.按照上級政治機關的指示和要求,保證民兵政治教育和科學文化教育的內容、時間、效果落實,組織好機關幹部、職工學習政治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開展機關文體活動。
7.負責群眾、聯絡、保衛和新聞報道工作,抓好機關幹部、職工的計劃生育。
8.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和擁軍優屬工作,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後勤科
1.負責公文打印、編號、收發、傳閱、銷毀、存檔和立卷等工作。
2.嚴守保密規定,做好保密工作,接待處理來信、來訪。
3.負責經費管理、使用和物質保障工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定期向部領導匯報各種經費的收支情況。
4.負責被服裝具、糧秣的計劃、購置、發放和管理。
5.認真管理好本部的營產營具、物資、水電、車輛和油料。建立健全油料消耗、物資進出、水電收費等各項規章、制度。
6.負責本部基本建設的規劃,庭院美化、綠化,逐步完善生活設施的配套,做好衛生、防病工作。
7.做好平時的生活管理、生產經營和戰時動員的後勤準備工作,保障後方勤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
第十條
全國的兵役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由國防部負責。 各軍區按照國防部賦予的任務,負責辦理本區域的兵役工作。 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軍分區(警備區)和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武裝部,兼各該級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