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長是公司或機構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領導董事會。在日本和韓國的大型會社(公司)稱為“會長”,名稱分別為“取締役會會長”和“理事會會長”,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根據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設壹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所以也不壹定有董事會,但至少需從股東選出壹席董事(公司負責人)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董事會,董事會成員5-19人。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過半數同意選舉產生。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範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壹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
2、劉飛榮言及自身半教師半農民的家庭出身,加上工程師的創業背景,從沒有想過用低價,賄賂等來贏得市場,也從未想過參與資本市場,堅持做壹個光通信領域工匠,做壹個平凡的追光人,壹直以技術、服務來贏得客戶,贏得市場,贏得尊重,而飛宇的價值觀贏得了越來越多客戶的認可和信賴,目前為止有覆蓋全球通信,安防,傳感等多個領域的2000多家客戶的信賴和支持,這個數字還在持續擴大中。劉飛榮立誌於將飛宇打造成為“做壹個受人敬仰的企業_鮃桓鍪莧俗鵓吹娜恕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