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系的淵源應追溯到1983年。最初為內蒙古直屬機關管理幹部學院公安、法律、檢察等專業法學教育分散班。後學院先後更名為內蒙古管理幹部學院、內蒙古行政管理幹部學院。1990年與於1995年元月成立的內蒙古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合並,同時稱為內蒙古自治區管理幹部學院。至1993年成人法學教育的分散班及本部班已開設十年,同年3月法學系正式成立。2000年7月經內蒙古政府主席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將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管理幹部學院與內蒙古財經學院正式合並形成了成人教育與普通教育於壹體的新的內蒙古財經學院、法學系亦得到重組並進壹步加強,2003年3月本系已步入了法學教育二十周年暨建系十周年的輝煌發展時期。
2000年兩院合並以來,辦學實力得到進壹步的增強,是自治區高等法學特別是經濟法學教育教學的重要基地,內蒙古法學會民商經濟法學研究會及內蒙古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秘書處常年設在我系。我系現有教師41人,其中教師36人,行政人員5人;教師隊伍中有教授2人,內聘教授2人,副教授16人。在教師隊伍中,已畢業的博士1位、碩士研究生有13位,在讀的碩士研究生12位,在讀博士1位。
二十年來法學系***為自治區培養了公安、法律、檢察專業畢業生897名,法學蒙授、漢授及律師專業畢業生655名。在系本專科學生***有592名。現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大專教育並舉,普通高考招生和成人高考招生齊辦的多層次、多規格的辦學體系。
隨著我院各項事業的飛速發展,法學系也加快了自身內部改革與發展的力度。本著壹切以教學為中心,壹切以學生為出發點的原則,法學系不斷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成立了專門的圖書資料室,目前圖書資料***計有1456冊,現行法律的電子數據庫壹套。
建系來法學系教職工的科研成果合計為458項。同時法學系早在1996年就建立了自治區範圍內獨具特色的且直到目前仍然是獨壹無二的模擬法庭,並經常組織模擬法庭實驗教學,為此獲得學院教學成果壹等獎。此外,為了進壹步增強學生的動手實踐能力,我系經常組織學生進行模擬法庭活動、經常組織學生去法庭觀摩實踐,聘請法學界知名專家經常來系給師生進行學術講座,以提高師生的學術水平。
我系根據教學計劃的培養目標和人才培養模式,從對人才的知識、能力和素質的要求出發,進行了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的改革與建設。現有經濟法、合同法及法律基礎等三門學院級重點課程,我系有多位教師在自治區及學院組織的教學比賽中獲獎。近年來,系裏積極推進現代教學手段的運用,加大了在多媒體教學及雙語教學上的投入,並取得了壹定的成績,收到了令人滿意的效果。
法學專業實行標準學制四年,彈性學制3—6年,畢業要求修滿學分182學分,畢業後授予法學學士學位。主要學習:法理學、民法學、中國法制史、刑法學、行政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訴訟法學、憲法學、證據法學、國際公法、國際私法、經濟法學概論等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