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申請貴州省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均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1)應用條件:
1.在內地學習、工作、生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民或港澳臺居民(有效證件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有效期五年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擁護國家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3.申請人戶籍、學籍和居住證的居住地址在貴州省或港澳臺地區。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5.符合申請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註意: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有效期為五年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考生,必須申請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
(2)根據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的要求,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以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即在貴州省高校就讀的初三以上學生可在我省報考。其中,高職院校學生須在畢業學年申請(三年制高職院校可在三年級申請,兩年制高職院校可在二年級申請)。
(3)被取消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或者曾因故意犯罪受過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在教師資格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④檢查區域的選擇
1.考生須按戶籍或居住證申請地或學籍(學籍)所在地選擇考區;考點由考區在所轄區域內隨機安排,考生參加考試的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貴州大學、貴州師範大學、貴州財經大學、貴州民族大學、貴州師範大學、貴陽學院的考區只對學生開放。
3.貴陽考區只接受社會考生(非在校生)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