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土地出讓金制度不變,很難對房價產生實質性影響:有人認為房地產稅是“以年為單位征收幾十年的土地出讓金”,在此前提下,據說征收房地產稅將大大降低房價。但這種說法混淆了土地出讓金的地租性質與國家稅收的區別:土地出讓金是土地所有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格,屬於地租範疇;房地產稅是政府賦予房地產所有者的法定義務。它們性質不同,不能相互替代。征收房地產稅不會取消土地出讓金。在這種情況下,土地成本的剛性提升決定了房價不會因為房產稅的征收而大幅下降。
2.可售可租房屋數量增加,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在壹些炒作氛圍濃厚的城市,投資者買房後既沒有自住也沒有出租,只有在房價大幅上漲後才能獲得巨額利潤。在嚴格執行房產稅的情況下,壹方面可以敦促壹些實力較差的人出售房屋;另壹方面,即使那些有實力且不需要出售房屋的人也可能將房屋轉為租賃以避免支付更高的稅款,以避免按照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征收的成本。無論如何,市場上有新的可銷售和可出租的來源,這使得建造的房屋得到利用,並減少了資源浪費。
3.行業短期波動穩定,長期有利:短期內,房產稅的預期可能迫使壹些炒房者出售房屋,增加市場供應,價格可能下降,因此資金鏈相對薄弱的開發商可能被迫降價甚至被擠出房地產行業,導致整個房地產行業的波動調整。
4.從長遠來看,房產稅將減少房地產市場的投機和非理性成分,並逐步擠出房地產市場的價格泡沫。從長遠來看,房產稅將有利於房地產行業。
房產稅是壹種根據房屋的應稅殘值或租金收入向財產所有者征收的財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