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高體重檢查:男性身高不低於160cm,女性身高不低於150cm。同時,男性的體重不得超過標準體重的30%,且不得低於標準體重的15%;女子體重不得超過標準體重的20%,且不得低於標準體重的15%;
2.血常規檢查: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和血紅蛋白測定應正常;
3.肝功能檢查:轉氨酶濃度正常,膽紅素合成正常;
4.血糖檢測:空腹血糖濃度正常;
5.腎功能檢查:尿素氮、肌酐濃度正常;
6.胸部X線檢查:肺部無異常,心臟大小及形態正常;
7.心電圖檢查:心律正常,心臟大小、形態正常;
8.尿常規檢查:尿蛋白、尿糖、管型等濃度正常;
9.b超檢查:肝膽胰脾腎未見異常;
10,耳鼻喉檢查:眼睛無色盲、色弱,聽力正常,口腔黏膜正常;
11.血壓檢查: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12、聽力測試:單側耳語聽力不小於5米;
13、視力檢查:近視度數3-6度,裸眼視力不低於0.8,矯正視力達到1.0。
公務員體檢標準:
1.身體素質: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無慢性病、傳染病、性傳播疾病、精神疾病等。,以及嚴重影響履行職責的疾病;
2.健康狀況:要求應聘人員的身體條件符合招聘崗位的工作需要,例如特殊崗位需要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此外,還規定了其他身體要求,如無殘疾、無紋身、身體勻稱、吐字清晰等。精神方面,要求無精神病史,無器質性精神疾病,無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三十壹條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並進行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崗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三十二條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並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中央壹級招錄機關應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應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者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