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財經辦副主任路海濱、市金融監管局副局長郝剛、市人大常委會財經辦經濟處、法制辦法規四處、朝陽區金融服務辦公室、部分典當行、小貸公司的代表,參加了本次於10月24日舉辦的多方調研座談會。
成燕紅指出,財經辦目前根據北京市政府報送的立項報告,開展立項論證相關調研及征求意見工作,重點將對地方立法的適用範圍、目標要求、監管框架等進行論證,對不同監管主體權責、賦予金融監管手段、提高監管能力、明確風險防範處置措施、維護金融穩定等重點問題進壹步開展深入研究,抓緊推進立項論證的各項工作。
座談中,相關企業代表介紹了本行業業務開展主要情況,重點結合本領域經營活動和金融風險特點,對需要通過地方立法解決的主要問題提出了建議。
朝陽區金融辦匯報了轄區金融行業發展現狀,金融監管和風險處置基本情況,以及對地方立法的相關意見建議。
據了解,與會人員圍繞監管部門在防範風險、處置責任、凈化市場等方面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加強和改進金融管理服務;市和區監管權限以及責任劃分等重點內容進行了現場交流。
雖然《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條例》目前尚未正式出臺,但是,相關部門的推進工作壹直在進行中。
2018年12月5日,北京市副市長殷勇在“2018北京金融安全論壇”上,就下壹步履行好地方金融監管主體責任、加大重要領域風險整治力度,提出了五點要求。其中,殷勇強調,要加快地方金融監管立法,夯實地方金融監管法律基礎,將處置金融風險過程中好的經驗與做法,及時加以固化。
據《法制日報》報道,今年3月,北京市人大財經辦、法制辦赴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進行調研,按照201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對制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立項論證。
其他省市方面,2019年壹年之內已有兩省市的地方金融監管條例正式落地,分別為《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天津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這兩部地方金融監管條例,均已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根據《天津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違規機構不僅面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開出的最高近百萬元罰單,嚴重者還將被依法取締。
關於地方金融條例,頒布施行最早的省份當數山東省。2016年3月30日,《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經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已施行3年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