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低保戶是指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享受國家低保待遇的家庭。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各省市的低保標準也相差很大。
引入生活津貼
低保戶地區發展不均衡,所以各省市的低保標準也相差很大。
享受這壹待遇的家庭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村);
2、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金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村)民;
3.職工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本市低保標準的居民(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村)(不含五保對象)。
當地調查
低保戶長沙市民政部近日下發通知。年底前要求各地對城市低保戶認定情況進行調查,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應退盡退”。記者昨日從長沙市民政局獲悉,以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對象清理核實為重點的社會救助“陽光行動”自今年5月啟動以來已落下帷幕,共認定不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戶近3000戶,涉及低保戶6000余人。為確保社會救助制度的公平實施,維護困難群眾的基本權益,在省民政廳的統壹部署下,今年5月,長沙市民政局開展了以清查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為重點的社會救助“陽光行動”。本次清理核實的對象為2010年5月登記的所有城鄉低保對象。關註政策,如軍隊介入、企業改制、征地拆遷等。,誰作為身份而非保障條件進入保障,誰在審批時沒有嚴格計算家庭收入,村幹部及其家屬吃低保等違反政策的保障對象。
民政部的通知明確,家庭財產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所擁有的有價證券、存款、房產、車輛等資產。各地要把家庭財產作為認定城市低保對象的重要依據。對有大額存款、有價證券、多套住房、機動車、經營性資產和其他財產的家庭,各地要根據財產類型規定不同的條件,根據這些條件認定低保對象。
截至今年5月,長沙市農村低保戶18.3萬人,城鎮低保戶16.5438+02萬人。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長沙市社會救助“陽光行動”預計到10結束。行動中,已排查出近3000戶不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戶,及時暫停其低保金發放,實現了“應退盡退”。該負責人表示,今後,隨著城鄉低保管理的完善和嚴格,要在實現“應退盡退”的同時,確保“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