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公司不會主動調查,除非是關鍵崗位,且之前的工作經驗不影響現階段的工作。壹般大公司會查妳的簡歷,從大學到妳工作的公司,咨詢,壹般是妳留下的電話號碼,來了解妳。
社保記錄是可以查的,但是壹般專業的第三方公司直接聯系妳的前雇主核實,只有特殊情況下才會參考社保記錄。關於前單位的面試驗證,壹般會聯系前任,直線上級,同事。面試內容壹般分為兩部分:
1.工作經歷客觀信息的真實性(進出時間、職稱、職責範圍、薪資範圍、離職原因、違紀情況、舉報對象、是否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等。)
二、對工作表現和能力的主觀評價(優缺點、積極性、人際關系、執行力、業績、抗壓能力等。).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91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在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爭議中,可以將新用人單位列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用人單位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可以將勞動者列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 * *同壹侵權行為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列為* * *同壹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