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產證登記在弟弟名下,所以這是弟弟合法擁有的財產,其權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分割。如果房子是以我哥和我爸的名字命名的,那麽我哥可以繼承我爸名下的部分房產份額。父母交錢,寫弟弟的名字。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這是父母雙方指定作為對弟弟贈與的財產,屬於弟弟個人所有,其他人無權分割。這是我哥哥的財產,不是我父母的遺產。當然,我哥哥不能繼承它。如果房子是父母贈與,並且已經過戶,則視為贈與,屬於個人合法財產。繼承父母遺產時,房屋不作為遺產分割,無權繼承房屋。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我哥哥無權繼承這所房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0條父母與子女有互相繼承的權利。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