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有三種權力:
傳統權力:源於傳統習俗或遺傳,如皇帝的世襲制度。
超凡的力量:它來自於對他人的崇拜和追隨,是感性的、非理性的,不是基於規章制度而是基於過去建立起來的威望。
法定權力:法定權力是指法律規定的權力,通過法定程序而擁有,比如直接選舉總統。
擴展數據
經理是有壹定責任的人。任何組織或團體的管理者都有壹定的職位,他們要使用和行使相應的權力,同時也要承擔壹定的責任。權力和責任是壹個矛盾的統壹體,某種權力總是與某種責任相聯系的。
當組織賦予管理者壹定的職位和地位,從而形成壹定的權力時,相應地,管理者也承擔了對組織的責任。
在壹個組織的各級管理者中,責任和權力必須是對稱和明確的。沒有責任,權力必然導致管理者對權力的不當使用,而沒有權力,責任就模糊不清,難以承擔。有權力但沒有責任或者有責任但沒有權力的人,很難在工作中發揮應有的作用,無法成為真正的管理者。
責任心是對管理者的基本要求。管理者被賦權後,要對組織或群體的命運承擔相應的責任,對組織或群體的成員承擔相應的義務。
權力和責任應該同步上升和下降。權力越大,責任越重。相比較而言,責任比權力更本質,權力只是履行責任的手段,責任才是管理者真正的標誌。
如果壹個管理者只有職權,沒有相應的責任,那麽他是做不好管理的。經理與眾不同,因為他是壹個負責任的人。如果管理者沒有盡到責任,就意味著失職,就意味著放棄管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管理者(參與並幫助他人工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