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傷鑒定現場在哪?
壹、上海市工傷鑒定機構地址
馬當路408號黃埔4樓(200025),63555208
徐匯區虹橋路432號(200030),64482757
62400032長寧五壹路517號201室。
靜安,武寧南路241號(200042),62312161。
普陀,大渡河路2117室(200333),52825119。
閘北區萬榮路908號(200072),31260360-3111
虹口三合路328號530室(200086),25015532。
楊浦,江浦路696號(200082),55214449
申北路168號閔行2號樓(201100),51519779。
友誼支路79號寶山(201900),56107019。
嘉定鎮金沙路28號嘉定(201800),59521934。
惠南鎮躍進路14號浦東(201300),58021175;浦建路1619號樓(201204),58862002
石化公司龍山路555號金山(201500),57922301。
松江樂融東路2378號(201600),57824641
青浦,青州路220號(201700),33863793。
奉賢,南豐公路9501 (201400),67199606。
崇明,城橋鎮南門路118號302室(202150),69693029。
二、上海市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第十八條(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職工的受傷程度。
工傷認定申請人在本辦法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的材料不齊全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工傷認定申請人應當在30日內按要求補正。逾期未改正但未超過法定申請期限的,可以重新申請工傷認定。
三。上海市工傷認定程序
第二十壹條(身份查驗程序)
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自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職工所在單位。
需要將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的結論作為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期限中止,中止工傷認定的原因消除後,應當及時恢復。工傷認定時限中止或者恢復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告知相關當事人。
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上海的工傷鑒定機構可以去上海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復查,也可以去自己所在區進行工傷鑒定。工傷認定完成後,第60天作出工傷認定的相關決定,用人單位和企業可以以此為標準進行相關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