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的朱某就用這種冒充創業學生的方式,騙了11個大學生。之後,他又以成立貸款公司為幌子,詐騙了6名省外大學生,最終讓這17名大學生背負了巨額債務。
日前,長沙市嶽麓區法院審理了壹起校園貸案件。今年20歲的朱冒充大學生,以創業融資等理由騙走17大學生,讓他們在互聯網平臺上為自己申請小額貸款。錢借出去後,朱並沒有如約還錢,反而讓這些學生陷入債務之中。5月2日,記者了解到,朱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5萬元,退還違法所得225089元。
手段1冒充創業生,找貸款
2015,10 6月,湖南涉外經濟學院大壹學生曹偶然得知大學校友朱想開手機店,因資金不足需要貸款融資。曹只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就可以從中獲益。“又不是我借錢,不用還錢,還能從中拿錢。”面對這種看似“零成本高回報”的投資方式,曹動心了。
隨後,在“優分期”平臺上,曹利用其個人信息借給朱某7998元購買蘋果6手機兩部及貸款夢想基金6300元;在“十萬”平臺貸款5000元買壹部蘋果6s手機;在“諾諾磅客”平臺貸款15000元現金;在“趣分期”裏,我借了3600元買了壹部蘋果6手機,還有3000元現金。
曹沒有想到的是,這僅僅是個開始。之後,朱某又利用曹的個人信息,以曹的名義在“小舒”、“工行”平臺申請貸款共計9000元。將這些資金交給朱某後,曹獲得好處費8600元。
然而,還沒等曹高興,貸款平臺的催款信息就來了。原來,朱某只還了866元的借款後就不還錢了。曹某收到催款短信後,立即給朱某打電話了解情況,卻發現朱某已“失聯”。令他驚訝的是,20歲的朱並不是湖南對外經濟學院的學生,也沒有在這裏學習過。所謂的風險融資只是壹個幌子。事實上,益陽南縣人朱高中畢業後壹直沒有正當工作。
和曹有著同樣經歷的還有其他10在長沙讀書的大學生。2015年6月至2011年6月期間,朱以同樣的方式,先後誘騙湖南對外經濟學院、長沙理工大學、長沙電子科技職業學院、長沙師範大學等學校的學生在互聯網平臺申請小額貸款,成功後只還極少部分貸款。朱將手機轉賣牟利,所得錢財用於個人揮霍,讓這些大學生負債累累。
記者梳理發現,曹等11學生,負債與利潤並無固定比例。其中曹獲利最多,鄒獲利最少。借給朱17000元,只拿了500元好處費。
手段二謊稱貸款公司要刷業績。
除了謊稱創業,騙大學生給自己貸款,朱還想到了壹個“方法”。2016年4月,朱某冒充湖南涉外經濟學院學生,以某貸款公司需要業績為由,找校園貸代理人騙錢,而這次的目標是省外大學生。至案發,武漢市漢陽造船廠、武漢市江夏區漢口學院6名學生被騙。
李是六名受害者之壹。2016年4月,李某與朱某簽訂校園代理合同,約定李某為朱某觸電數碼有限公司提供代理貸款3300元,代理費300元。之後,李在“優分期”平臺上為朱某貸款3300元,又轉給朱某3000元。剩下的300元留給李作為“提成”。見有利可圖,李又以“磅”為平臺借給朱某8000元,以“分期樂”為平臺借給朱某2500元。李沒想到,只是“表演”,卻被貸款平臺催了。李某發現,朱某拿到借款後壹直沒有還款。再次聯系朱某時,發現聯系不上。
記者註意到,在這6起詐騙中,朱某沒有還款,甚至有幾人沒有拿到“好處費”。周某在“分期樂”平臺借給朱某2500元,在“趣分期”平臺借給朱某3500元,分兩次轉入朱某的支付寶。之後,周不僅沒有拿到壹分錢“好處費”,還背上了壹屁股債。
2065438年4月19日,朱在長沙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