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大概存在六大風險隱患,買賣雙方都需要提高警惕,這樣交易風險才能防控。
隱患壹:房屋產權不清。
房主是誰,房子是否抵押,可以通過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在調查產權的時候,需要了解細節,比如房齡,網絡信息可能不準確,但是對於壹些老公的房子,房齡就顯得尤為重要。如果房子太舊,貸款的時候會有問題。銀行為了控制風險,可能只貸50%甚至更少,最長貸款期限也會縮短,這就考驗了購房者的首付能力和還款能力。再比如回遷房,三年內不能上市交易。即使簽的第壹份合同到期,轉會也是有風險的。如果賣方違約,買方走司法途徑也是浪費人和錢,值得警惕。
隱患二:賣家資質有問題。
壹定要核實賣家信息,賣家是不是業主,這個房子有多少業主同意賣房,沒有所有業主同意是不可能過戶的。
隱患三:買家資質有問題。
隱患四:不良中介騙局多。
個別不良房產中介不規範,包括偷偷“吃差價”,簽兩份合同。所以在簽訂房屋合同的時候,買賣雙方見面是非常重要的。另外,壹些無良中介會用低價的房源吸引買家的眼球,所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房源大多是假房或者房源本身有瑕疵。
隱患五:房價不明碼標價。
關於房價風險,這也是容易發生糾紛的地方。現在很多房東說“價格有了”,原房東交的稅費要轉給下家。哪些房子是免稅的房東自己可能不知道。比如房東承諾是“唯壹壹套有5年的房子”,但經過審核並不是唯壹壹套,所以要收所得稅,對於下壹個家庭來說可能成本更高。如果不能協商,就會引起糾紛。
隱患六:“做低房價”爭議多
“做低價”已經成為二手房交易中的“潛規則”。“做低房價”其實是壹種偷稅漏稅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賣家可能面臨不能及時收到全款的風險,維權困難;對於購房者來說,只能按照網簽價低來申請,可能會降低購房者貸款的可貸額度,增加購房者的風險;以後這個房子再賣的時候,如果按照差額計稅,就會增加差額,增加相應的稅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03。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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