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我能理解這位公民的想法和感受。
我想問妳,妳住的是樓房還是獨棟?大部分人應該住高層,主要是為了節省空間,讓更多的人有房子住。但妳要知道,即使是這種高層建築,也阻擋了壹些老舊小區的采光。在昆明,壹位市民起訴房地產公司,原因是高層建築擋住了他居住小區的采光。邊肖很能理解這位公民的行為,但他也知道,他這樣起訴意義不大,勝訴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小的。
第二,《物權法》有相關規定。
《物權法》第八十九條中寫道,建築物的建造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和采光,並有日照。但是要知道,這並不能算是真正的證據,證明的內容要真正確認主張的真實性。對於這個市民來說,他應該不是想創建房地產公司,而是他們沒有別的辦法。
第三,買房壹定要避開壹些坑。
邊肖現在住的房子冬天冷,但不是因為前面的樓擋住了采光,而是因為地形不好,所以冬天開銷會多壹些。我以前從來沒有想到過。房子建的時候有那麽多規定。我也提醒妳,在買房之前,壹定要先了解壹下相關城市的日照強度,不要等到買了房子住進去,才發現自己住在冰窖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