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財政部要求,寧波市政府本次發行的新增專項債券資金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債券資金將用於棚戶區改造、農林水利、社會事業和民生工程、城鄉冷鏈等物流基礎設施、市政和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城市老舊小區改造等項目建設。
1.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向債權人承諾在指定日期還本付息而按照法定程序發行的有價證券。債券/債權證是金融合同的壹種,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直接向社會借款,並承諾按壹定利率支付利息、按約定條款償還本金時,向投資者發行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務的憑證,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者是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是債權人。
2.債券是壹種證券。因為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壹種固定利率證券(fixed-interest securities)。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