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平理論,員工的工作動機主要受工資和報酬的影響,包括絕對報酬(其實際收入的金額)和相對報酬(其實際收入與他人實際收入的比率)。每個人都會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將自己的勞動和報酬與他人進行比較,也會將自己現在的勞動和報酬與自己過去的勞動和報酬進行縱向比較。通過比較,如果發現自己的收支比例和別人持平,就認為是正常合理的,所以感覺舒服,安心工作;如果發現自己的收支比低於別人,或者發現自己現在的收支比低於過去,就會覺得不公平,對自己的工作態度和積極性產生負面影響。在這種情況下,A做縱向比較的快感在於他的工資比過去增加了200元;但當他與B進行橫向比較時,發現自己的工資比B少了300元,產生了不公平感,工作積極性明顯下降。
管理者要認真分析甲乙雙方的工資差異,如果原因是乙方比甲方能力更強,貢獻更大,要及時向甲方說明,讓甲方重新定位自己,找出差距,明確努力方向,激發甲方工作熱情。如果原因在於管理者對甲方和乙方的能力和貢獻判斷失誤,應及時果斷地糾正錯誤,重新制定甲方和乙方的薪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