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身份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省內具有居民身份證拍照資質的照相館進行身份證拍照,並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片采集回執。
2.申請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戶政窗口現場采集指紋信息。
3.準備這些文件大約需要60天。
4.如需快遞,請告知窗口工作人員,或通過微信掃描居民身份證領取證背面的快遞二維碼,或關註“廣東郵政車生活”註冊信息,辦理快遞。(註:如需驗證身份證指紋信息,必須到窗口或自助取卡機領取。)
二。辦理身份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影樓提供的證件照和證件照拍攝回執;
2.戶口本;
3.異地辦理才需要居住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