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評估科、交易監督科和信息技術科。根據《廣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的批復》精神,廣安分中心、前鋒分中心、華鎣分中心、嶽池分中心、武勝分中心、鄰水分中心於2016年7月成立。根據廣安市* * *機構編制
委員會關於設立廣安市政府采購中心的批復,重新設立廣安市政府采購中心,為市政府管理的事業單位,與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合署辦公。該中心批準成立了24家企業。1名局長(正縣級),3名副局長(副縣級),7名處級領導。人員經費是財政核定收支和定額補助的預算管理制度。
職能和責任:
(壹)貫徹執行公共資源交易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公共資源交易的決策部署。依法接受委托承辦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和礦產資源交易、國有產權交易以及政府采購的實施和服務。
(二)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場所、設施、信息、咨詢和現場管理服務,承擔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的建設和管理。
(三)根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站管理規定制定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實現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的集中化、流程化和規範化。
(四)負責公共* * *資源項目各方及交易程序的現場監督管理、實施和評估,建立行為規範,記錄、評估和發布現場信用信息。制止和糾正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按照職責分工,受理投訴,處理違規行為。
(五)參與市級部門(單位)公共* * *資源交易綜合效益評價、評估工作,為相關行業部門的監管提供協助。
(六)對區(市)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業務指導,組織相關業務工作的調研和培訓。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監督管理各部門履行環境保護責任,指導各區市縣分中心環境保護工作,定期向同級黨委、政府報告環境保護責任履行情況。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