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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個人信息,父母雙方都自己開店做生意,工作單位壹欄只能寫“個人”嗎?

填寫個人信息,雙方父母都是自己開店做生意,工作單位壹欄只能寫“個人”。

壹般來說,如果父母是做生意的,工作單位填營業地,職位填“經商”或者“個體戶”都是可以的。因為個體戶是城鄉個體工商戶的俗稱,是在我國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不剝削他人的自力更生的勞動者。

壹、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有哪些?

1,工業、手工業,指自然資源的開采和商品的生產、制造和加工,礦產的開采,生產設備和工具的修理;

2、交通運輸,指公路、水上客貨運輸、裝卸等。;

3.餐飲業是指餐館、飯店、酒樓、冷飲店、酒館、茶館、面館等。;

4、建築業,是指從事民用建築、設備安裝和建築設計、房屋修繕等。;

5.服務業是指美發、攝影、洗浴、洗染、酒店、刻字、體育娛樂、信息傳播、科技交流、咨詢服務等。

6、其他行業,是指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個體工商戶經營的其他行業。

二、個體工商戶的法律特征是什麽?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均為個體工商戶。根據法律的相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的主要是城鎮無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幹部和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核準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個體工商戶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個體工商戶轉業、合並、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時,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和政策允許的個體企業。

4.法律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餐飲業、服務業、修理業等行業。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補充規定如下。條例第三條所列行業劃分:工業和手工業,是指自然資源的開采,商品的生產、制造和加工,礦物的開采,生產設備和工具的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