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低於規定標準,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相關納稅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所謂核算不完善,就是不能正確計算銷項稅、進項稅和增值稅應納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是征收率,而不是稅率。壹般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征收率,但對於營改增試點中的部分特殊項目,適用5%的征收率。
1.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稅率為3%。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六條增值稅的征收率為3%,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納稅人需要特別關註的四大問題。
(1)納稅申報期
(1)2065438年5月65438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的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延期至2065438年6月27日+06。
(二)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以下簡稱省級國家稅務局)可適當延長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2016年6月30日。
(3)季度申報的原營業稅納稅人在2065438+2006年5月申報期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4月份的營業稅;在2016的7月報告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了納稅期為5月和6月的增值稅。
(二)使用發票的註意事項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方稅務機關不再向試點納稅人開具發票。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方稅務機關印制的發票和印有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況下,使用期限可適當延長,最遲不超過8月316。
試點納稅人可在2016年4月30日前到主管國稅機關領取增值稅發票,但應在2016年5月1日(含本日)之後開具。
已在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營業稅且未開具發票的納稅人,在2016年5月1日之後需要補開發票的,可在2016年2月31日之前開具增值稅壹般發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3)擴大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範圍。
1.納稅信用B類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可取得使用新系統的銷售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下同),並可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查詢選擇抵扣稅款或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如果沒有找到相應的發票信息,他們仍然可以進行掃描認證。
2.2016年5月1日新納入增值稅改革試點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2016年5月至7月無需增值稅發票認證,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查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未找到相應發票信息的,掃描認證。2016年8月起,按照納稅信用等級分別適用發票認證相關規定。
3.營改增後,地方稅務機關對銷售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征收稅款,並代開增值稅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後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相互委托代征稅款的通知》(財稅[20155號), 地方稅務機關將繼續受理納稅人對其取得的不動產或者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申報納稅,並代其開具增值稅發票,方便納稅人納稅。 自5月1。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壹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