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合法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於2億元(其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及相關服務業、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於8000萬元)。或者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未達到上述最低標準,但屬於安徽省重點支持產業,近三年R&D投資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及相關服務業、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不低於654.38+05萬元),企業上壹年度研發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於8%。
(二)企業在行業內具有明顯的發展和競爭優勢,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業具有良好的技術創新機制,已建立技術中心並正常運行兩年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目標,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
(四)企業重視技術創新,具有良好的技術創新基礎條件和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1.具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每年用於研究試驗開發的經費支出不低於500萬元;
2 .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和實驗開發人員不少於30人;
3.具有較為完善的研究、開發和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於600萬元(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及相關服務業、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不低於300萬元)。
(五)申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的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前兩年內不得有下列情形:
1.違反稅收征管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2.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者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
3.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