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假定
1.具有中國人民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願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在校全日制學習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3.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4.1974年5月1後出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40歲以下的人,1979年5月1後出生;1984年5月1後出生未滿35周歲;30歲以下的人是1989年5月1以後出生的。
5.工作經歷是指2020年5月1之前的累計工作經歷;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全日制在校期間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和專業工作經歷。
6.符合引進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8.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衢州市範圍內具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不適合引進。
三。其他事項
(壹)符合相應條件的市級引進機構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
1.對具有全日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相應層次的人才,給予60平方米(約1萬元)的住房補貼,每年發放人才津貼2萬元。
2.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全日制研究生和相應層次的“雙壹流”高校、人才,給予30平方米(約50萬元)的住房補貼。
3.對其他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或急需專業的“雙壹流”本科畢業生,給予15平方米(約25萬元)的住房補貼。
4.中小學博士、教師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生、碩士生,按同級人才補貼標準的120%執行;引進衛生系統緊缺急需的本科生,可參照“其他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資助標準。
5.對尚未購房、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研究生,急需“雙壹流”專業的本科畢業生,在曲就業的衢州學院、衢州職業技術學院、市級企業“定制班”應屆畢業生,按當地政府當年公布的年度最低月工資總額的60%給予租房補貼(每年約654.38+0.2萬元)。
6.入選我市“新115人才工程”的,分別給予5萬元、2.5萬元、1萬元的人才津貼;入選衢州市拔尖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的,分別給予壹次性獎勵5萬元和2萬元。縣(市、區)根據當地政策引進緊缺高層次人才。
(二)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各崗位所列學歷和專業範圍由招錄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錄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2020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等相關專業目錄設定。有的專業涉及更名,新舊專業可以認定為同壹個專業;如果專業名稱不同,但學生學習方向相同或相近,壹般可以報考,以招考單位的考試意見為準。